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杭州博采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碼:833205簡稱:博采網絡)證券虛假陳述案傳來捷報,公開消息顯示,法院一審判決部分投資者勝訴。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博采網絡案索賠時效尚未屆滿,受損股民仍可索賠。
案情回溯,2023年9月11日,博采網絡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公告顯示,浙江證監局查明,博采網絡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一、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報告。二、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2021 年財務數據進行差錯更正,其中調減 2021 年營業收入102,868.72 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 53.36%;調減 2021 年凈利潤 3,712.54 萬元,占當期凈利潤的 34.02%;調減 2021年凈資產 8,895.12 萬元,占當期凈資產的 26.11%。公司因重大內控缺陷等原因,導致 2021 年年度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三、 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與客戶的合同簽署、返利審批、驗收與結算、收款與核銷等方面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據最高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買入博采網絡股票,并在2023年6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詳細聯系方式。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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