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時,中紀委同時處分四“虎”:重慶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被“雙開”;甘肅省政府原副省長趙金云被開除公職;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效廉,中國建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章更生被開除黨籍。
陸克華搞“低級紅”“高級黑”
公開履歷顯示,去年11月4日落馬的陸克華,男,漢族,1964年10月生,安徽樅陽人,研究生,農學碩士,高級工程師,1989年6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陸克華曾長期在原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任職,曾任原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副司長、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主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司長等職。2018年1月,陸克華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2022年5月起任重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2023年2月起任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通報顯示,經查,陸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低級紅”“高級黑”,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借用車輛并接受司機人員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長期癡迷賭博;貪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與商人老板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陸克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陸克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趙金云:大搞家庭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
公開履歷顯示,去年10月25日落馬的趙金云,女,漢族,1965年10月生,甘肅民勤人,1999年4月加入九三學社,西北師范大學經濟地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理學碩士,高級經濟師。趙金云曾任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甘肅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九三學社甘肅省委員會主委,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職。2022年12月,任甘肅省副省長。
通報顯示,經查,趙金云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家庭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金云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張效廉:官迷心竅、利令智昏,結交政治騙子
公開履歷顯示,去年10月21日落馬的張效廉,男,漢族,1964年4月生,山東梁山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張效廉曾在北京、黑龍江等地任職,曾任共青團北京市委書記;北京市房山區區長;黑龍江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森工總局(中國龍江森工集團總公司)黨委書記;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市長;黑龍江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全國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駐會副主任等職。
通報顯示,經查,張效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利令智昏,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效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效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章更生: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公開履歷顯示,去年11月8日落馬的章更生,男,1960年5月出生,安徽東至人。他長期在建行系統工作,歷任建行三峽分行副行長、行長,建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建行營業部、集團客戶部總經理,客戶部總經理兼北京市分行副行長,建行高級管理層成員等職。2013年,他任建行副行長,后兼任建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2020年辭去副行長職務。
通報顯示,經查,章更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旅游活動安排和宴請,公款吃喝;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靠貸吃貸,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銀行授信、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章更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章更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 伴公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