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為主的觀念很難改變,這句話再次在大同這起訂婚案上驗證了。
雖然法院已經透露了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并且也把定罪的證據給曝光了。
可時至今日,仍有不少的網友,依然認定男方的就是冤枉的,女方就是別有用心的。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男方的媽媽一直在發聲,而女方則是一直保持沉默。
我本以為女方發聲之后,大眾對這起事件的看法,可能會有所改觀,可我還是錯了。
這不前幾天,我結合他人的實地采訪,以女性的視角講述了這件事。
原本是想要大家更理性,更客觀地看待這起事件。
可讓我怎么想不到的是,非但是沒有讓大家更理性看待這件事,反而我自己還被罵得很慘。
有些人說我是女方派來的,是對方花錢故意洗白的。
甚至還有人已經上升到人身攻擊上。
我原本不想再碰這個題材的,可我覺得一些人的觀念很偏頗,甚至是讓人無法理解。
理不辯不明,所以我覺得有些東西,可以再討論一下。
01
做了錯事,就要為此買單。
在這起案件中,席某某的確是強迫了對方,而且他已經多次承認這個事實,并且也愿意為此買單。
他回家去找房本,想要去跟女孩領結婚證,包括提前履行承諾,在房本上加名,是他愿意負責的表現。
如果他堅持到底的話,或許二人早就已經結婚,說不定孩子都已經有了。
可為何最后鬧到被送進去,雙方父母對簿公堂的地步?
說不好聽點,這就是他的母親一手造成的。
當女方父母,跟她打電話講這件事時,她的態度很平淡,認為發生這樣的事情很正常。
甚至還拿自己的女兒,也經歷了這樣的事情來舉例子。
而且不光如此,她還認為女方是拿這件事,作為要挾的籌碼,逼他們。
正是她這種不重視,以及不愿意負責的態度,激怒了女方父母。
當時女孩的媽媽說,你如果沒個處理事情的態度,她就報警處理。
說白了,她并不是真的想報警。
可席某某的媽媽的一句話,讓女方一下子沒了臺階。
“你想咋弄就咋弄!”
說白了,就是吃定女方不會把這件事給鬧大。
可最終事情失控了,女方媽媽受氣之下,選擇了報警處理。
包括后來,帽子叔叔都給了席某某的媽媽臺階下,在調解之下,讓雙方簽訂了保證書。
只要領結婚證,在房本上把名字加了,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
可去領證當天,女方一直等到了中午,也沒等來席某某,以及房本。
鄭女士則解釋稱,房本是被女兒拿去北京了,正在往回送呢?
這句話可信度有多高?女方會不會覺得,自己被忽悠呢?
果然,他們的言而無信,再一次激怒了女方,導致這件事沒了緩和的余地。
02
訂婚不等同于性同意。
很多人之所以會認為這件事,背后是有陰謀的存在,就是看問題之前,內心有一個預設。
那就是只要訂婚了,就等同于二人是夫妻了,既然是夫妻了,就可以做夫妻的事情了。
其實這個觀念無論是古代,還是現在都是錯誤的。
古代的時候這一步,基本上都是要留到洞房花燭夜。
在這之前,男女雙方都是不見面的,這于禮不和,所以更不用說有進一步的親密關系了。
現在大家之所以會覺得,訂婚后就是夫妻,就可以有進一步的關系,本質上是因為有些人觀念放開。
大家見得多了,所以就見怪不怪了。
雖說見多了,可這并不代表,這就是正確的。
法律之所以會強調,發生類似的事情時,一定要尊重女性的意愿,不能違背女性意志。
本質上來講就是,出于對女性的一種保護。
現實中類似的事情有很多,有些男士跟女方訂婚后,為了能夠降低成本,所以故意使壞,想辦法讓女方懷孕。
一旦女方有了身孕之后,一些男方就覺得是拿捏住了對方,然后就想辦法降低彩禮。
一些女方是騎虎難下,所以最后不得不妥協。
這也是為何現實中,有些女性訂婚后,媽媽會勸告女兒,一定要把最珍貴的東西留到最后的原因。
因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始終如一。
而且現實中,男生借此拿捏女方的事情還真不少。
這起事件中,男方的所作所為,以及男方媽媽的態度,很值得讓人玩味。
03
要彩禮不代表別有用心。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看到有網友拿彩禮說事,說女方問男方要彩禮,就是別有用心,尤其是高彩禮。
言外之意就是,只要女方要了彩禮,這就是一種錯誤。
我糾正一點,彩禮是自古以來就有,而且我還可以肯定地是,今后彩禮也會一直存在。
為何如今彩禮變了味呢?
其實就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故意而為之。
她們把要彩禮當成一種賺錢的工具,讓彩禮徹底變了味。
這也是為何國家這幾年,一直打擊高彩禮的原因。
可國家只是打擊高彩禮,并不是打擊彩禮,這說明國家也認可彩禮的存在。
而且彩禮高低,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就拿結婚要10萬彩禮來說,如果你沒錢的話,自然會覺得高,可如果你有錢的話,這根本不算啥。
同樣的這起事件中,男方給了女方是18萬8的彩禮。
我特意查看了一下當地的標準,這個在當地不算多也不算少。
雙方沒有感情基礎,有感情基礎的話自然有商有量。
而且最關鍵地的是,女方三個哥哥都已經結婚,而且女孩媽媽承諾,這個彩禮是要帶回的。
所以對于席某某家來說,這筆錢不過是暫時放到女方這邊,最后也沒有任何損失的。
后來至于,男方媽媽起訴女方要回彩禮,女方一直不給,其實也有隱情。
自己的女兒被欺負了,當媽媽的討要個說法,要點補償,這本身不為過吧。
而且最后,人家直接把彩禮和戒指退回了,是男方媽媽一直不去拿而已。
這說明從始至終,人家就沒想打她彩禮的想法。
04
觀念的背后揭露了現實的尷尬。
對于很多男性來說,他們最理想的狀態,就是最好結婚的話,女方什么都不要。
他們不用花一毛錢,就能把女子給娶回家。
現實中有這樣的事情,周邊人不會夸女方有多懂事,甚至還會給其貼上“賠錢貨”的標簽。
相反對于男性,大家一般都會對其夸獎,認為他是真有本事。
這一類的現象,在農村表現更為明顯!
這在之前的時候,發生概率比較高,但是在如今這個年代,幾乎很難看到。
而且,當前的一個主流趨勢是,彩禮一直是居高不下。
在這樣趨勢下,一個男性想要娶到媳婦,幾乎是要傾盡全家的資源。
慢慢地在這樣的潮流之下,結婚似乎變成了一種價值交換,會默認男方對女性有處置權。
結果可想而知,女性在這段關系中,尊嚴和權利都有可能受損。
這也是為何一些男性覺得,我給了你彩禮了,你就是我的人了,所以我得需求,你就得滿足我。
尤其是一些,結婚要了高彩禮,結果卻陪嫁幾床被子的女生,她們婚后會更卑微。
到了最后,我想再說一句這起案件,說白了就是兩個女性之間的博弈。
我本以為女性會更理解女性,也更愿意幫助女性,可我錯了。
她們之間的斗爭,更為激烈,也更為無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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