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檢察機關民事執行監督質效,不僅需要理念的更新和認識的提升,更需要加大機制供給力度、夯實制度保障。
□要深刻把握“有質量的數量”和“有數量的質量”辯證關系,既要提高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案件的辦理質量,也要保持合理的辦案數量,從而更好地保障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的民事權益。
□要把握好依申請監督和依職權監督的關系,在高度重視申請人訴求、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也要積極創新監督思維和手段,拓寬依職權監督的線索來源渠道,變“被動等案”為“主動出擊”。
□解決執行程序中存在的問題,不單單是法院系統的分內事,也是檢察機關的肩上責,最終目的都是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
執行機構違法執行,特別是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下稱“終本執行”)中存在的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以及消極執行行為,正成為當下民事檢察履職的又一發力點。
4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涉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活動。緊隨其后,最高檢民事檢察廳在浙江省嵊州市組織召開座談會,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來自系統內外的骨干和專家,就深入推進民事終本執行監督工作展開“頭腦風暴”。
座談會期間,一些長期從事民事檢察工作的業務骨干向記者表示,在全國范圍內就民事終本執行活動部署開展監督活動,這在過去較為少見,但在當下卻是形勢使然。可以說,在人民群眾對公正執行的旺盛需求下,監督活動正當其時。畢竟對于當事人而言,判決即便再公正,若不能及時兌現,也不過是白紙一張,執行到位才有實打實的獲得感。同時,這也是落實最高檢黨組“做實有效監督”要求的一項務實舉措。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健全國家執行體制,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然而,長期以來,機制供給不足,特別是法檢信息共享難,導致檢察機關的民事執行監督工作存在著不小的掣肘。提升檢察機關民事執行監督質效,不僅需要理念的更新和認識的提升,更需要加大機制供給、夯實制度保障。
記者采訪發現,這場關于加強民事終本執行監督的業務座談會,不失為一次全面打開新時代民事執行監督工作局面的有益探索。
凝聚共識 首要是形成一定的辦案規模
一份來自最高法的數據顯示,2025年第一季度,全國法院受理執行案件286.4萬件,同比增長7.92%。從近年來的數據看,執行案件一直保持著高位運行態勢,其中存在著的執行難、執行亂以及消極執行等問題,嚴重影響著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對標人民群眾對民事執行工作的訴求和期待,加大民事執行監督辦案力度,確保一定規模的民事執行監督實踐,是當下民事檢察所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2024年10月,最高檢黨組從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等考慮出發,提出“一取消三不再”,摒棄此前簡單、機械地用指標數據進行排名的考核方式,推動檢察管理從指標數據管理轉向質效管理。根據這一要求,全國檢察機關陸續取消各類通報值以及數據排名。
座談中,不少地方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負責人坦言,取消數據排名后,相比往年同期,民事執行監督辦案量有所下降,一些基層檢察院在一段時期內的辦案量甚至為零。部署開展涉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活動,為大家及時糾正理念偏差提了個醒。
“要深刻把握‘有質量的數量’和‘有數量的質量’辯證關系,加大對民事終本程序的監督力度。”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宮鳴指出,既要提高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案件的辦理質量,也要保持合理的辦案數量,從而更好地保障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的民事權益。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航發湖南動力機械研究所專職總師單曉明一直關注著檢察工作的發展。對于“質量”和“數量”之間的辯證關系,她表示,不能一說注重“質量”,就只盯大案要案而忽略了“數量”,只有存在一定規模的“數量”基數,量變才能引起質變。
“既要撿西瓜,也不能丟芝麻,執行活動中存在的瑕疵問題,也要成為檢察機關的監督對象。”單曉明代表在座談會上的發言引發了其他與會者們更多的思考——“既要注重深層次、實體性的民事執行監督,也不能忽略淺表性、程序性的不規范執行問題”“要以‘小案不小辦’的認識,確保一定時期內合理的辦案規模”“要注重采取一定的、必要的、恰當的形式和載體規范監督活動,增強法律監督的權威性、公信力”……
要確保民事執行監督的合理辦案規模,人的問題是一個重要因素。在一些基層檢察院,案多人少的問題依然存在。如何解決這個難題?浙江省安吉縣檢察院民行檢察部負責人沈佳奇傳授了解題之道:“工作做起來,就不會過多地擔心人的問題。”
據沈佳奇介紹,他所在的部門負責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兩項業務,長時間就4個人,其中,員額檢察官和檢察官助理各1人。在工作之初,沈佳奇也擔心過人手不夠的問題。但“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他認為,全身心投入民事檢察辦案,邊監督辦案,邊總結經驗、健全機制,一切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正是運用這一解題之道,在保持適度辦案規模的同時,安吉縣檢察院民行檢察部近三年來均有民事檢察監督數字模型被省級以上檢察院推廣,均有業務項目被推薦全省應用并專項部署,均有工作經驗在省級以上會議上作交流分享,均有所辦理的民事檢察監督案件獲評省級以上典型案例。
無獨有偶。在湖北省通城縣,當地檢察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等檢察工作歸在一個部門,只有2名員額檢察官。“人手少并不是絕對的限制條件,只要打開了工作局面,就能順手很多。”該院檢察長阮建在座談中介紹,近年來,該院通過入駐當地綜治中心、依托12309平臺,實時獲取涉執行信訪信息,及時掌握當事人涉法涉訴需求。2023年以來,該院共辦理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案件118件,檢察建議獲采納后,推動執行款到位2000余萬元。
主動出擊 向“新質生產力”要戰斗力
當事人不愿、不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這是當下影響民事執行監督辦案規模和辦案質效的重要原因之一。
“很能理解當事人的這種心理。案件畢竟還在執行程序中,在線索查找等方面,還需要執行人員的極大支持,所以為了后續的執行效果,對一些執行不規范或者違法問題,當事人往往會選擇‘忍’下來。”有與會者在座談中坦言,這種無奈的“隱忍”,并不能淡化、弱化人民群眾對高質效執行監督工作的期盼,檢察機關需要尋找破局之道,不能只是坐等案來!
“要把握好依申請監督和依職權監督的關系,在高度重視申請人訴求、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也要積極創新監督思維和手段,拓寬依職權監督的線索來源渠道,變‘被動等案’為‘主動出擊’。”最高檢民事檢察廳廳長藍向東表示。
如何主動出擊?實踐已給出方案。近年來,浙江省檢察機關借助大數據,積極拓寬依職權監督線索來源,吃到了“數字賦能”的紅利。
浙江省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胡薇向記者介紹,近年來,浙江省檢察院著力加大數據共享平臺的建設力度,不斷充實終本執行、網絡拍賣等監督數據池,引導研發構建、集成迭代數字檢察模型。2021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運用大數據監督模型梳理終本執行監督線索6.7萬條,提出監督3700余件,發現并移送相關刑事犯罪線索325件。
“浙江省檢察機關以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實現從個案辦理到類案監督的躍升,值得我們學習!”不俗的監督成效引起與會人員關注,大家好奇地追問,“能不能提供更為具體的例子,更好地展示大數據這個‘新質生產力’的獨有魅力?”
作為東道主,浙江省嵊州市檢察院以自主研發的“案涉資金交易流水分析系統”為例,回應與會者的問題。這個模型通過穿透式審查,能夠精準識別、查找隱匿財產,有效提升監督“深度”。
“模型打通了民事執行監督的堵點。”嵊州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孔令泉介紹,一些被執行人往往會使用他人銀行賬戶流轉資金用以逃避執行,資金流向復雜難辨,人工梳理分析不僅效率低,也容易有疏漏。
資金流水如茫茫大海,如何才能從中找到監督線索?據介紹,“案涉資金交易流水分析系統”可利用算法對資金流水進行全面、快捷的深度分析,有助于發現隱藏的房產、車輛、保險等財產線索。目前,嵊州市檢察院通過該模型已挖掘逃避執行監督線索130余條。
嘗到了大數據的甜頭后,嵊州市檢察院又繼續研發了“車輛查封扣押數字監督模型”,對民事終本執行案件信息、機動車登記信息等進行碰撞分析。“這一模型經過在全省推廣、運用,共助力全省法院對近700輛車輛采取執行措施,執行款到位3000萬余元。”孔令泉告訴記者。
對“新質生產力”的探索,也進一步回應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這一檢察人的時代命題。以浙江省紹興市為例,在數據賦能之下,該市檢察機關加強民事終本執行監督與虛假訴訟、拒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等的同步審查,打出監督“組合拳”。2023年以來,通過辦理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案件,共發現、移送犯罪線索17件21人,公安機關立案12件16人。
同向而行 摒棄“零和博弈”催生更多檢察實踐
“解決執行程序中存在的問題,不單單是法院系統的分內事,也是檢察機關的肩上責,最終目的都是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在全國人大代表、廣西科學院鄉村振興與優勢特色產業研究院院長鄧大玉看來,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作目標一致,即推動規范執行行為,提升司法執行質效,滿足人民群眾樸素正義觀要求。
這一“法檢同向而行”的認知已催生了不少有益、有效的檢察實踐——
在四川省,檢察機關以強化法檢協作為切入點,加大對終本執行案件的監督力度,通過依法規范有效監督切實助推解決“執行難”。2023年以來,該省檢察機關共提出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3392件,其中對終本執行案件提出監督1364件,執行款到位金額為1.22億余元。就在今年初,四川省檢察院與該省高級法院聯合部署了“針對逃避執行加強檢察監督與民事執行銜接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專項工作,充分體現了法檢共治的決心和力度。
在山東省臨沂市,通過實現法檢執行信息共享,檢察機關實現了對立案、執行、結案等關鍵環節的監督。自建立相關機制以來,該市檢察機關已核查比對涉財產保全、處置、分配等執行活動監督線索575件,制發檢察建議135件,法院均予以采納。
在與法院加強協作的同時,北京市檢察機關還積極爭取到黨委政法委的支持,建立了聯動監督機制。“探索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與民事法律監督貫通銜接工作機制。”北京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王子涵以平谷區檢察院的探索為例,對相關工作進行了介紹——平谷區委政法委出臺《區委政法委支持檢察機關介入開展法律監督工作辦法》,將區法院執行領域的重點案事件納入區檢察院的介入清單,為檢察機關開展執行監督提供有力支撐。
作為法院,既要考慮將有限的司法資源主要用于攻克“執行難”,確保絕大部分案件得到高效執行,同時要給“執行不能”案件以出路,終本執行制度應運而生。然而,實踐中,這項制度還存在一些問題。
“從司法實踐來看,當前,終本執行制度適用還存在諸多難題,如程序上財產查控手段少、內部協作不到位、外部聯動不及時,機制保障上法律供給不足、強制執行措施欠缺,等等。”從回顧終本執行制度的價值功效,到梳理當前終本執行案件管理中存在的困難,受邀參加本次座談會的最高法執行局有關領導對于檢察機關開展涉民事終本執行監督活動給予積極評價,同時表示,“希望通過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對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監督,助力法院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共同譜寫法治建設新篇章。”
摒棄“零和博弈”思維,健全民事執行領域協作機制,在這種法檢普遍認知下,破解執行難、執行亂以及消極執行等問題,具備了基本前提。記者了解到,目前,圍繞深入推進全國執行與監督信息法檢共享,最高法、最高檢已初步達成共識。
“發現線索難”“調查核實難”……一個“難”字,是記者在此前的采訪中經常聽到的字眼。但在這次的座談會上,記者聽到更多的,則是“一隅花開”帶動“滿園春色”的分享借鑒,是迎難而上、破冰前行的勇氣與擔當。我們有理由相信,對于如何高質效開展民事執行監督工作,實踐會交出一份令人滿意的答卷。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