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寧法院李俊法庭,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卻因當事人的“誤解”引起了一段曲折卻暖心的小插曲。
袁某與李某本是親戚,十余年前李某因資金周轉從袁某手中借走十萬余元,此后遲遲未還。無奈之下,袁某來到李俊法庭提起訴訟,考慮到案情簡單、事實清楚,法庭決定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但法庭工作人員聯系到李某后,李某卻因自己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害怕來到法院會被拘留為由拒絕參加庭前調解,于是,法庭迅速將此案予以立案,并通過郵寄方式向袁某送達了立案材料。
就在法庭準備按程序推進案件時,原告袁某卻突然聯系不上了,電話不接、微信不回,而立案繳費期限日益臨近,若袁某未按時繳費,案件將按撤訴處理。為避免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更讓群眾“少跑路”,法庭工作人員決定登門走訪。
按照訴狀地址,工作人員在袁某家中見到了本人。原來,近期頻繁的反詐宣傳讓袁某對法院郵寄材料產生了警惕,誤以為是詐騙信息,便將材料原封不動鎖進了儲物柜,索性不再理會。了解情況后,工作人員耐心向袁某解釋法院辦案流程,詳細說明當事人配合訴訟的法律義務,一番釋法析理終于解開了他的心結。袁某不僅簽收了法律文書,更對法庭主動上門、貼心服務的工作態度連聲致謝。
從“誤解拒收”到“握手言謝”,這場持續48小時的“尋人記”,是基層法庭日常工作的切片,也是基層法庭切實讓群眾少跑路,少疑惑的務實舉措。下一步,永寧法院李俊法庭將繼續把“讓群眾少跑路”落到實處,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用更接地氣的方式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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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永寧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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