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母支持寶黛姻緣的立場是毋庸置疑的。盡管她從來沒有對外宣稱自己的立場,卻借由安排晴雯給賈寶玉作妾,以及王熙鳳借寶黛姻緣開玩笑,間接表明了態度。
然而,直到八十回結束,賈母依舊沒有替寶黛做主。哪怕面對林黛玉日日煎心,賈寶玉因紫鵑試探而“癲狂”的情景,老太太依舊不吐口,不表態,不免讓人疑惑,她老人家到底在想什么?
賈府關于賈寶玉的姻緣之論,并不像讀書人以為的那樣,是寶黛姻緣和木石姻緣之爭。其實賈家人更傾向于賈寶玉就要娶林黛玉。
第二十四回,王熙鳳敢于當眾開林黛玉的玩笑,就說明了這點。
鳳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說這些閑話,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么還不給我們家作媳婦?……你別作夢!你給我們家作了媳婦,少什么?”指寶玉道:“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點還玷辱了誰呢?”
王熙鳳如此說,眾人也沒表現出異義,全都善意的笑了,就說明寶黛姻緣在賈府有群眾基礎,反對者只有那么幾個,也并不頂用。
所以,到了第六十五回,賈璉的小廝興兒就又對尤二姐說道:“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興兒能這么說,更說明當時賈府上下的共識,都是賈寶玉娶林黛玉,并沒有薛寶釵什么事。如果要有其他說法,以毛頭小子的八卦口舌,斷然不會如此言之鑿鑿。
既然底下人都這么說,也側面證明了賈母的心中屬意。而她之所以一直不給林黛玉和賈寶玉賜婚,主要原因也并不復雜,可以從三個方面去理解。
其一,林黛玉和賈寶玉的年紀還太小。
就像興兒說的那樣,再過個三二年,等年紀到了也就可以做主了。既然賈寶玉和林黛玉的年紀尚小,也談不到這件事。就像第七十二回,賈政對趙姨娘也說,賈寶玉、賈環年紀小,房里放丫頭的事要再過兩年,自然娶妻就更不著急了。
第二十九回,賈母自己也和張道士提到過,賈寶玉年紀還小,再等個幾年再說。等到王夫人匯報攆走晴雯時,賈母也隱晦提到了賈寶玉尚不知男女之事,盡管言不由衷,卻也表示時機不到之意。
像賈府這般大家族,子弟婚事都不是草率行事。從書中提到的賈珠、賈璉和賈蓉的婚姻來推測,大體都要在十八九歲時才成親,年紀不到自然就沒必要提前做主。
其二,賈母不做主,還有一個關鍵原因是賈政當時被外放學政三年,一直沒回來。
那個時代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賈母也不可能越俎代庖,在賈政不在家時,就替賈寶玉做主定親。雖然她是祖母,一言既出,賈政和王夫人誰也不能反對,但于禮不合之事賈母如何能做?她就算想要做主,也得等到賈政回家后才好商議。
其三,賈府子孫的姻緣,是要從家族利益的全面考量作決定。賈母就算再支持寶黛姻緣,也不可能任性而為。一旦賈政為了家族利益,對賈寶玉的婚姻另作安排,賈母勢必也很難真一意孤行。
所以,賈政回來后,賈母肯定要找個恰當的時機,在賈寶玉年紀合適,賈政也沒有對賈寶玉的姻緣有額外安排的情況下,提出以林黛玉為媳婦,促成寶黛姻緣。
當然,一旦賈母提出支持林黛玉的話,賈政肯定不會反對母親的決定。至于王夫人的立場,在三人之中最不重要,哪怕她背后有賈元春支持,但按照封建禮教,賈元春沒道理也沒權利下旨干涉弟弟的婚姻,注定還是賈母、賈政做主。
從賈政評價瀟湘館“若能月下在此窗下讀書,不枉虛此一生”來看,他對外甥女林黛玉極為滿意,也是支持寶黛姻緣的。
推測中秋節后迎春出嫁,轉過年后,就有可能會討論賈寶玉的婚事。根據香菱與馮淵的三日婚約伏筆,可知林黛玉與賈寶玉確有過婚約,肯定也是賈母為之做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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