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身材消瘦、滿臉憔悴的小仙女是38歲的李玉梅。她結婚15年,一分錢不掙,卻對月入2萬的丈夫百般嫌棄。每月1萬的生活費讓她產生了要上嫁的錯覺,經常說憑自己殘存的美貌,找個更好的男人還不是分分鐘的事。
李玉梅跟丈夫易健結婚15年,他們與所有的夫妻一樣,有矛盾有甜蜜,還有一對可愛的兒女。丈夫易劍為了生活常年在外奔波,自己掙的工資給給李玉梅保管,李玉梅體質弱,所以婚后一直沒有工作,她也很少做家務,都是婆婆做。
兩人離婚的導火索源于老家的的一套房子,老家村里的房子要拆遷,拆遷款80萬,所以大家都期待著經濟條件有了改善,過上更好的生活。易劍也期盼著那一天,那樣自己就能跟妻子李玉梅長相廝守,再也不用出來打工了。拿到拆遷款后,兩人先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房本上也寫的是兒子的名字,30萬給了易劍的母親,畢竟是老人家的老房,剩下的20萬則交給了李玉梅保管!
李玉梅花錢如流水,每天過著養尊處優的日子,但就是這樣優質的生活讓她產生了幻想,也想像短劇里的女主一樣上演霸道總裁愛上離婚絕經帶娃的自己,李玉梅早已厭倦了這樣的生活,她可能覺得趁著自己年輕,拿著手里的20萬,出去找個工作,還能折騰折騰,所以跟丈夫易劍提出了離婚,盡管易劍百般哀求,李玉梅扔不為所動,最后無奈兩人辦理了離婚!經協議,女兒歸李玉梅撫養,20萬元也歸李玉梅所有。易劍帶著兒子,住在他為兒子買的房子里。
離婚后李玉梅用
分到的20萬開了一間雜貨鋪,但不懂經營的她,雜貨鋪生意慘淡,20萬也消耗的差不多了,但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在她眼里一向窩窩囊囊的丈夫易劍,離婚三個月后火速再婚,新媳婦溫柔賢惠,比易劍小10歲,李玉梅哭訴著說自己很后悔離婚。還是懷念從前養尊處優的日子,說自己掙不到錢,以前掙到錢都是老公給她錢的,想起以前跟易劍在一起的日子,易劍任勞任怨,對她體貼入微,確實挺幸福的,于是他有了復婚的念頭!
于是李玉梅想著憑借自己的美貌,找到丈夫易劍談復婚都是分分鐘的事,不曾想當李玉梅來到兒子的房子后,她發現房子裝扮的格外喜慶,她一時激動,沖進易劍的新房,就把房子里的東西往外扔。直接上演我過得不好,你也別想好的戲碼,易劍跟婆婆更是把她當瘟神似的往外趕,最后李玉梅還提出,要么馬上復婚,要么她就搬回來照顧兒子,跟易劍還有她的新婚妻子住在一起,否則她就一直鬧下去。易劍說什么也不同意,所以他拒絕了李玉梅的要求。最后警告李玉梅如果再這么鬧下去就是去法院起訴她!
小編想說:“人要認清自己的價值,認不清自己的位置。要么過分高估自己的能力,眼高手低導致碌碌無為;人生就是這樣,總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總認為自己非常重要,總認為別人離不開我……殊不知,魚離開水會死,水離開魚則清。做人最大的愚蠢,就是太過高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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