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是廣大人民群眾期盼解決的問題,也是各級黨委政府工作中急需妥善解決的問題。3月15日起,“今日閔行”推出“建議提案辦理360°”欄目,展現辦理工作人民民主全過程,助力構建人人參與、人人負責、人人奉獻、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體。
食品包裝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找不到、看不清?
這樣的困擾有解了!
據介紹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于2024年3月出臺相關公告
明確了食品標簽規范制度
說起來
這和來自閔行區浦錦街道的
全國人大代表張義民
大有關系哦~
本期嘉賓
全國人大代表 張義民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近年來,在食品外包裝上的標簽標注仍存在一定亂象,比如:標注位置不一(有的在封口處、有的在任意一個位置)、標注不夠清晰(有的只標注數字不表明其意義、有的僅為一個淺制鋼印標簽)、標注字體不同、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注隨意等情況,這導致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消費群體在購買時不容易觀察或在食用前不容易發現食品是否過期,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接到選民反映后,張義民分別在社區、商場、超市等十幾處場所開展實地調研,甚至家中的父母也成了調研對象,根據大部分群眾反饋:小賣部、景區等監管難度較大場所,存在售賣臨期食品的情況,很多食品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字體過小,甚至印在包裝封口處隱藏在夾縫里,很難發現。
帶著群眾的心聲,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張義民提交了《關于規范食品標簽,統一標注方式的建議》:建議進一步規范食品標簽,統一標注方式,讓消費者特別是更多老年人能夠找得到、看得清。
一是制度規范。現存的《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標注方式的規定要求仍比較寬泛,建議更加規范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注方式,如標注位置、使用表述、標注字體等。
二是加強監管。建議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常態化監督,指導標注不合理、不清晰的相關企業加以整改,真正把維護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實到位。
建議提交后,大會還沒閉幕,張義民就接到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反饋電話,與張代表交流了建議細節,并在當年3月份出臺公告明確標注標準。于6月給出正式書面答復:
一、引導食品企業優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注
市場監管總局針對消費者反映的預包裝食品標簽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等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研究解決措施。2024年3月26日發布了《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從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注位置、字號大小、字體顏色、年月日順序等8個方面引導食品企業進行優化改進,讓標簽內容更加清晰醒目,讓消費者簡單易懂。《公告》通過央視新聞聯播、《人民日報》、新華社等權威媒體廣泛傳播,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也贏得了消費者的肯定與支持。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推動下,食品行業積極響應《公告》內容,很多食品生產企業主動改進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注方式,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加快出臺食品標簽管理制度
按照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原則,國家衛生健康委正在組織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市場監管總局正在加快制定《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在制定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站在消費者角度,堅決回應消費者清晰識讀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強烈訴求,整體提升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注要求,重點強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標注要求,明確食品標簽禁止標注內容。目前已分別形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三、探索開展“數字標簽”試點工作
針對食品標簽受版面限制,傳統標簽字號小、消費者難以辨認等問題,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了預包裝食品數字標簽試點工作,采用數字化方式提升消費者閱讀食品標簽的體驗感和便利度消費者通過手機掃描食品包裝上的二維碼,可以查詢食品名稱、配料表、營養成分表、產地信息等,了解食品的食用方法、產品特點等,滿足公眾識標簽、知配料、懂營養、合理選購食品的需求。
四、持續加強食品標簽監管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標簽標注內容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標簽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時采取召回或補救措施。針對實踐中“標簽瑕疵”認定難的問題,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綜合考慮標注內容與食品安全的關聯性、當事人的主觀過錯、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選擇等因素確定,進一步規范食品標簽的監督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盡快出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將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積極改進食品標簽標注內容與方式,讓消費者能夠清晰識讀食品標簽信息,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
記者:高姍姍
部分圖片由AI生成
編輯:陳怡婷
初審:陳夢玲(實習)
復審:何婷婷
終審:劉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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