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五點半左右,銀川一男子與三位好友到懷遠西路一家烤肉店聚餐,期間幾人飲用了一斤半白酒及4瓶啤酒。
當晚7點半左右,聚餐結束,男子下樓梯時不慎踩空,頭朝下摔落,導致后腦嚴重受傷。經4天搶救,最終于4月4日凌晨不幸離世。
(網絡圖)
事情發生后,雖然家屬和同飲者達成了一致意見,但家屬認為餐廳也應當承擔相應賠償。
“由于家屬特別傷心,精神狀態也不好,所以委托我來處理后事,家屬希望餐廳能主動承擔責任,給一個合理的賠償。”死者的外甥李先生說。
事發后,當事人家屬到現場查看,并在派出所與餐廳方面協商,但對方認為自身無責,拒絕賠償,并建議走法律程序。
對于此事,寧夏輔德律師事務所楊鵬律師表示,死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對自身安全有謹慎注意義務,對此次意外是存在一定責任。
同時,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餐廳對顧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未盡到義務需承擔侵權責任。而判斷餐廳是否盡到義務,需考量場所建設、設備設施、警示措施、風險預判及事發后救助等多方面情況。
(網絡圖)
隨后,記者一行來到涉事餐廳了解情況,餐廳負責人稱,事發后幾十秒內工作人員就趕到現場,立即撥打了120和110,并按120指示采取急救措施,直至醫護人員來到現場。
同時表示,店內樓梯轉角處設有“小心臺階”“小心碰頭”等警示標識,也會提醒顧客少飲酒、勿醉酒,監控視頻都有所記錄,并認為店長和員工處理得當,此事中同飲者和死者應承擔主要責任,若家屬認為餐廳有責,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查看現場環境后,楊鵬律師表示,雖現場有警示標語,但樓梯設置是否符合要求,還需結合法律和相關責任部門鑒定,才能確定餐廳是否擔責及擔責比例。
律師建議李先生尋求司法調解,若符合經濟困難等條件,也可申請法律援助。
“這起事件也為公眾和經營主體敲響警鐘,公民應做好自身安全第一責任人,主動防范健康風險;經營主體需嚴格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完善設施、加強提示、制定預案,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楊鵬律師建議。
(來源:銀川新聞傳媒集團)
▍來源:新消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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