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溫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在市人大機關一樓常委會會議廳舉行。
會議聽取了聯組審議發言,表決通過關于許可對市人大代表潘孝雷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許可對潘孝雷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2025年4月22日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了溫州市公安局關于提請許可對市人大代表潘孝雷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請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許可對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潘孝雷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市人大代表、瑞安市濱海花椰菜專業合作社監事長 潘孝雷
來源:溫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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