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董宇輝拿到了人民文學獎的“傳播貢獻獎”,結果網上炸開了鍋。
有人叫好,也有人冷嘲熱諷。
有人說他“不夠格”,有人質疑“文學獎怎么頒給帶貨主播”,甚至有人翻出他寫的告別信,批評“文筆不行”。
但這事兒真值得吵成這樣嗎?
董宇輝到底冤不冤?
咱得先看看事實。
01 董宇輝到底做了什么?
爭議的源頭,是董宇輝兩次幫《人民文學》雜志直播賣貨的成績。
2024年1月,他第一次直播4小時,雜志賣出近百萬冊,點贊破億;12月再播2小時,觀眾700萬,最高同時在線近28萬人。
一本嚴肅文學雜志,平時可能連書店的暢銷架都擠不進去,到了董宇輝直播間卻能“賣爆”。
更別說他推薦的《額爾古納河右岸》,一年多賣了500萬冊,直接帶火了一本冷門經典。
說白了,董宇輝干成了一件難事:讓更多人愿意掏錢買文學書。
02 獎項到底頒的是什么?
有人一看到“人民文學獎”,就以為董宇輝要和莫言、余華比寫作水平。
但仔細看獎項全稱——“傳播貢獻獎”,重點在“傳播”倆字。頒獎詞也寫得明明白白:肯定他“將文學一次次推向讀者”。
說白了,這獎不是肯定董宇輝“寫得好”,而是夸他“傳得廣”。
就像書店店員推薦好書、老師帶著學生讀名著,董宇輝用直播讓文學觸達了更多普通人。
03 爭議到底在吵什么?
反對聲主要分兩類:
“文學不該沾銅臭”派:覺得董宇輝是商人,文學獎頒給帶貨主播,等于讓文學“跪著掙錢”。
“專業門檻不能丟”派:嫌董宇輝文學功底不夠,寫個告別信都被挑語法毛病,憑啥拿獎?
但細想,這些批評有點“錯位”。
首先,董宇輝沒搶作家的飯碗,他掙的是傳播的苦勞。
就像紅網評論說的,商業化給了文學新舞臺,但“文化使命”也不能丟,兩者得平衡。
其次,董宇輝從沒自稱作家。他的角色更像“熱心讀者”,只不過影響力大了點。
普通讀者聊文學可以結結巴巴,為啥董宇輝聊就得十全十美?
04 文學需要“破圈”,但破到哪算底線?
董宇輝的爭議,本質是文學圈的一場“路線之爭”:
傳統派:文學要純粹,傳播可以慢,但不能“low”。
革新派:先活下來再說,沒人看的文學等于沒價值。
這事兒沒有標準答案。
但現實是,嚴肅文學早被擠到邊緣。
年輕人刷短視頻、追網文,誰還看《人民文學》?董宇輝的直播至少證明:文學不是沒人要,而是沒找對路子。
就像余華、莫言上綜藝、玩梗,照樣被年輕人追捧——大家不是討厭文學,是討厭端著架子的文學。
當然,也有人擔心“流量反噬文學”。
比如直播間喊“買它買它”,會不會把書當快消品賣?
但董宇輝的直播恰恰相反:他花大段時間講書里的故事、聊人生感悟,觀眾是為內容買單,不是被折扣忽悠。
這種“慢推銷”,反而比硬廣更接近文學的本質。
05 董宇輝不冤,但爭議并非壞事
董宇輝拿這個獎,真不冤。
他讓文學走出小圈子,功勞實實在在。
換個角度想,要是哪天所有文學獎都頒給帶貨主播,那才真有問題。
但現在,一個傳播獎給到董宇輝,更像是文學界的“自救嘗試”——總得先讓人看見,才能談喜不喜歡。
爭議也不是壞事。
它提醒我們:商業化可以借力,但不能沉迷。
文學傳播需要更多“董宇輝”,但最終還得靠優質內容立住腳。就像紅網說的,商業化和文化使命得“相輔相成”。
哪天董宇輝賣的書沒人看了,爭議自然就停了。
說到底,董宇輝挨罵,是因為他站在了文學轉型的浪尖上。
浪頭打過來,有人夸他沖得快,有人嫌他濺濕了鞋。
但換個角度看,有浪總比一潭死水強。
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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