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人家漏水,已經有上年時間了。這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導致我們家沒法進行維修。更讓我生氣的是,樓上人家根本就不來跟我溝通,事情就一直懸著,現在不知道如何解決。”4月21日下午,記者推開王先生的家門,一股霉味迎面撲來。王先生說,樓上的滲漏已經嚴重影響了他家正常的生活。轄區居委表示,他們也曾努力為樓上樓下居民搭平臺,促和解,但是樓上人家都不愿意來,他們也感覺很無力。
視頻:因房屋滲水樓上樓下內耗七年,鄰里之間的溝通現在為何變得這么難?
樓上樓下鄰里之間因房屋滲水的糾紛屢見不鮮。閔行一小區有居民之間因為同樣的問題內耗了七年。社區管理人員表示,事情不大,處理不好,太傷感情。如何建立一種健康和諧的鄰里關系,也成為社區工作的一個新課題。
漏水一年多,孩子都不能回家住
王先生家住在制造局路370某號的一樓,相比其他樓層,一樓室內本來就陰暗潮濕,最近一年,因為樓上人家滲水,他家廚房,客廳多處因漏水發霉變形。4月21日下午,記者來帶他家里,進門就聞到一股霉味。
房子不大,廚房的門邊還能看見起泡的墻皮,很顯眼的。王先生說這是樓上人家漫水時,水順墻而下,浸泡出來的。
王先生搬來梯子,打開櫥柜頂層的門,指著變形的櫥柜板說,以前這些地方都積了水。因為一開始他并不知道樓上滲水,于是頂上的扣板和櫥柜的板材就浸泡了很長時間。最近因為他多次與相關方面交涉,房東向租客打招呼了,滲水情況才有所好轉。
由于房子潮濕,霉味重,王先生說他的孩子比較小,為健康起見,不能住在家里,只好住到爺爺奶奶家里去了。平時這房子要一直保持通風狀態,給他們一家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樓下鄰居想溝通,樓上鄰居不露面
因為樓上人家地板滲水問題沒有解決,一年多來,王先生家也就遲遲沒有進行重新裝修。在財產損失方面,因為他買了財損險,保險公司定損為8000元。
王先生這套房子原本是老公房。三戶人家有使用權,每家一個房間,十來平方米,過道和廚衛共用。后來房改的時候,王先生家就把三戶人家的房子都買下來,成了他一家的產權房。
但是樓上201室,依然是三戶人家的使用權房。但是有使用權的人早已住到別處,這三間房一直在出租。
4月21日下午,記者看到201室的防盜門敞開著,公共過道右側靠墻擺著兩臺洗衣機。
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介紹,由于衛生間比較小,擺不下三戶人家的洗衣機,他們只好把洗衣機放在過道上。使用的時候,將排水管引到廚房衛生間的地漏里。一不小心,水就會漫出來,滲到樓下人家。
對于201室房屋漏水問題,物業公司在去年5月20日出具的書面說明中也提到過:
“2024年3月29日、3月31日物業維修處接制造局路370弄5號101室住戶反映其屋頂有漏水情況,永善物業維修第九管理處上門多次排查原因,經排查為樓上公共廚房三角閥損壞造成漏水以及樓上洗衣機排水不當所導致。情況屬實,特此說明。”
居委會介紹,房屋是上世紀70年代建的。前些年,街道對房屋進行過大面積修繕,公用的廚衛,公用的防盜門,都是政府相關部門出錢安裝的,里里外外花了不少錢。
由于當年建房時樓層間的地板不是現澆的,二樓租住的人對房屋情況又不了解,所以,洗衣機排水稍有不慎,就會有水溢出。而且廚房三角閥老化,滴滴答答地漏水,就給樓下人家造成了一定的困擾。
“這件事我們上門調解過好多回了。租客不管事,讓我們找房東。我們也想把樓上樓下的居民召集起來,當面協商解決問題,但三個房東一個在外地,不來;一個在郊區,說遠,不來;還有一個說其他兩個人來他就來。事情就這樣僵持著,樓上樓下的鄰里關系因此越來越差,最近又因為樓上租客晾衣服滴水,雙方鬧了起來。”
人員流動頻繁,鄰居感情淡泊
樓上樓下本該守望相助的鄰里關系,為何變得如此尷尬?轄區居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先生所在小區,由于房屋老舊,生活設施不能滿足居民的記住要求,住在這些老公房里的,要么是上了年紀,能夠克服生活困難的老人,要么是臨時租住的外來務工人員。
“居住人員流動頻繁,生活節奏又快,不利于租住人員與周邊居民建立融洽的鄰里關系。部分有使用權的原住戶搬離時間較長,對老鄰居的感情也逐漸淡薄。特別是房屋產生糾紛之后,他們又往往消極應對,與租客、與鄰居互相扯皮,互相推諉。這樣的情況,對建立良好的新型鄰里關系的確是一個很大的障礙。”
物業問題專家黃友健表示,由于這些老舊房屋的產權性質比較復雜,房管部門和物業管理企業只能承擔有限的義務。所以,鄰里之間遇到類似問題,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比例大幅上升。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以及相關保險公司最終也可能會通過司法途徑向樓上鄰居追償。
因為滲水,有居民內耗7年才解決
2023年11月24日,《老葉較真》報道,閔行區吳寶路228弄欣源公寓某號的陸女士也一直飽受樓上人家滲水的困擾。她當時告訴記者,她家里漏水的情況至少有5年之久。2022年9月,因為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她起訴樓上鄰居。在開庭前鄰居對漏水問題進行了處理,于是他們就庭外和解了。不料,2023年10月,房子又漏了。[前文鏈接]
2024年初,陸女士再次上法院起訴樓上鄰居。到去年5月分,法院委托第三方對陸女士家房屋進行檢測鑒定,并再次促成了樓上樓下鄰居的和解。去年年底,陸女士的樓上鄰居出錢,由物業公司對房屋進行了修補。陸女士說,雖然樓上人家并未嚴格按照調解書要求進行修繕,但是好歹到目前為止,房屋尚未繼續滲漏。
陸女士告訴《老葉較真》記者,七年來,她一直在為自家房屋漏水心焦。特別是每次漏水之后,她與樓上鄰居溝通不暢,都是麻煩居委和物業從中斡旋,費時費力。這樣的內耗,讓鄰里之間本就淡漠的感情蕩然無存。
記者了解到,陸女士的樓上鄰居長年在外,房屋委托親戚照管,一直出租。情況跟制造局路370弄王先生家頗多類似。“我希望樓上鄰居能夠拿出誠意,坐下來跟我協商。如果一定要上法院,那會給雙方增加很多成本。”王先生無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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