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進了戰犯管理所,見到幾個熟人后苦笑:“久旱逢甘雨——幾滴,他鄉遇故知——仇敵,洞房花燭夜——隔壁,金榜題名時——未必。”
沈醉在戰犯管理所遇到的“仇敵”還真不少,這跟他被抓前的工作有關:功德林高級戰犯戰犯管理所的學員基本也被俘的正規軍蔣軍占絕大多數,而正規軍的將軍們一向對軍統(保密局)的特務沒啥好印象,原十二兵團中將司令黃維從不掩飾他對特務的憎惡:“戴笠、毛人鳳等,這些家伙總是在背地里整人、殺人。有本事戰場上見,明刀真槍地干,背后打黑槍、殺人算不得英雄。我要是共產黨,抓住他們就砍腦袋!這幫家伙手段卑劣惡毒,不但殘殺共產黨,還殺害其他反對國民黨蔣介石的人!”
沈醉作為戴笠的頭等心腹干將,在戰犯管理所跟黃維的關系也不是很融洽——黃維根本就不理他。
黃維比較執拗,但也很少主動惹事,沈醉比較會來事兒,而且像王耀武一樣知道,到什么山就應該唱什么歌,在揭發檢舉其他戰犯罪行,尤其是特務罪惡的時候,也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所以1960年第二批特赦名單上,就有了他的名字。
沈醉在戰犯管理所的日子過得還算舒坦,但有時候也不免忐忑不安——他是1956年戰犯大集中時才從重慶轉到北京的,在進入功德林之前,他已經化解了徐遠舉、周養浩等人的怒火,不用再擔心被板凳砸破腦袋了。
剛“擺平”了徐遠舉周養浩沒幾年,沈醉又在功德林戰犯管理所遇到了兩個“新同學老冤家”,我們細看他們結仇的經過,就會發現那兩樁仇怨,確實完全是沈醉錯了。
沈醉說自己見到的第一個“仇家”叫袁仲虎,其實那人姓袁名鴻逵,字仲虎,我們在1964年12月28日的第五批特赦名單上能找到此人的職務:第六編練司令部中將高參。
袁鴻逵是黃埔一期生,他加入國民黨的介紹人就是老蔣,但此人后來不知為什么失寵,并沒有像胡宗南、杜聿明、黃維那樣手握重兵,而是去當了農場場長、兵工廠廠長,好不容易混了個營口市市長,椅子還沒坐熱乎,就被起義的暫編五十八師師長王家善抓起來送給了解放軍。
沈醉在《戰犯改造所見聞》中解釋了他跟袁鴻逵的結怨經過:“他是前營口市長,被俘釋放回到云南,大力宣傳共產黨如何優待俘虜等。被我逮捕囚禁后,迫他作反動宣傳,新中國成立后又被逮捕。”
沈醉被毛人鳳發配到云南當站長,等于是坐在了燒紅的爐子上,但沈醉還是一心一意替蔣家王朝賣命,他在所謂的“九九整肅”期間,一夜就抓了三百多人。
袁鴻逵被捕后,盧漢親自給警察局長王巍(在沈醉之前擔任保密局云南站站長)打電話要求放人,王巍卻說人是沈醉抓的,他無權釋放。
沈醉不想為一個不是很重要的人物跟盧漢翻臉,就打答應釋放袁鴻逵,但也對袁鴻逵提了一個條件,那就是要做反動宣傳,否則就把他押到重慶“處理”。
袁鴻逵迫于無奈,只好在沈醉手下特務的監督下昧心造謠,結果云南起義后,袁鴻逵再次被捉。
袁鴻逵比沈醉早進入功德林,但他的職務卻有些模糊,特赦時說他是中將高參,實際上他可能只是少將軍銜。
不管怎么說,袁鴻逵都是被沈醉坑了,所以在戰犯管理所重逢,已經當了學習小組副組長的袁鴻逵就想把沈醉要到自己的小組,好好修理一番,沈醉嚇得夜不能寐,找到管理人員好說歹說,才“躲過一劫”:“別人告訴我這個消息后,我知道大事不妙,他肯定是想讓我在他那個組里,好對我進行報復。我到功德林后,與所有的同學都相處得很不錯,唯獨此人對我耿耿于懷。我見到管理員就表明了自己的想法,說得管理員也笑了。他說,既然你們有矛盾,那就不把你分到他那組了。”
如果不是沈醉威逼恫嚇,袁鴻逵就可能是起義有功人員而不是反動喇叭,也就不用進戰犯管理所了,所以1949年兩人結怨,錯在沈醉,袁鴻逵立場不堅定,也是原因之一。
沈醉與袁鴻逵之仇,主要責任在沈醉,沈醉與周振強之仇,責任完全在沈醉:當時的重慶衛戍總司令部稽查處副處長兼督察長沈醉,用“窮兇極惡”四個字來形容都不為過,他手下的特務,更是惡貫滿盈。
沈醉在《我的特務生涯·有恃無恐》和《戰犯改造所見聞》中承認的罪行,有些文字還真不能完全復述——他們的所作所為太污眼睛了。
當時沈醉下屬的綦江稽查所以販賣鴉片罪名抓了一個商人,那明顯是栽贓陷害,而且當時連鄭介民的老婆都在做這種“生意”,很多蔣軍高級將領整天燒煙泡,大家都見怪不怪了。
稽查特務真正的目標是那個商人的女兒和幾兩黃金,沈醉自己也承認:“當晚有個稽查員又到旅店去找他女兒,借口她父親供認,在她身上還藏有毒品,便把她衣褲全部扒下來檢查,實際上是借機來凌辱(原文是另外兩個字)她。從此,這個小姑娘就落入了這個稽查員的魔掌。除凌辱她外,還迫她接客。”
周振強時任戰時干部教導總團副教育長兼綦江警備司令,收到那位女子的求救信后,把那個鄭屠一樣的稽查員叫去說情講道理::“只有四川運鴉片煙出去,沒有從浙江販運鴉片到四川來的,你們肯定是抓錯人了。”
那個稽查員仗著沈醉是戴笠的心腹,根本就不把“少將司令”放在眼里,居然對著周振強破口大罵,氣的周振強直接把他拉出去槍斃了。
這個特務死有余辜,周振強此舉也是為民除害,但是沈醉卻認為周振強“無法無天”:“處長正在生病,由我代理處長。我一聽也火冒三丈,心想周振強這樣無法無天隨便槍斃一個軍官,我也就準備同樣無法無天,把這個司令抓起來。所以,我立即下令調了幾十個稽查員和特務隊隊員,分乘兩輛卡車趕赴綦江。”
沈醉當時只是個軍統的上校,卻敢帶著幾十人去抓警備司令,還口口聲聲說對方無法無天,而對手下的喪盡天良之舉卻視若不見只字不提。
沈醉大興問罪之師被戴笠打電話攔住,但他仍然懷恨在心:“我當時對那件事的處理一直不服氣,認為很不妥當,所以,我在一次宴會上見到周的時候,還和他吵了一架,弄得宴會不歡而散。”
沈醉因為改造態度良好而在1960年第二批特赦,后來又“恢復”了起義人員的身份,而被沈醉手下凌辱的小姑娘,后來被沈醉如何處置,他連提都沒提——周振強和沈醉已經反目成仇,“救人”肯定是不可能了。
沈醉在戰犯管理所與兩個“仇家”重逢,并不是命運的安排,但是以他在軍統時期的所作所為,確實有些事情難以被諒解,我們也沒有資格替被沈醉抓捕、迫害的無辜者說原諒。
據沈醉自己說,他跟周振強已經“冰釋前嫌”,但跟袁鴻逵有沒有一笑泯恩仇,那就誰也不知道了,讀者諸君看了相關史料和沈醉的回憶錄,對這三個“當事人”,又會作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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