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老生常談的話題
但一些駕駛人
因為身體原因有喝藥酒的習慣
殊不知藥酒也是酒
喝了也是不能開車的
2025年4月14日,防城港市上思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轄區中華路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起酒后駕駛出租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執勤民警在對一輛出租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蘇某面部通紅,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執勤民警隨即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蘇某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3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據駕駛人蘇某交代,當天他在防城港市上思縣平福鄉老家時感覺身體不適便喝了一點藥酒,因為工作原因要著急趕往南寧,自認為喝點藥酒應該不會對駕車造成影響,便直接開車上路,沒想到還是構成了酒駕,半路上被交警查獲。
最后,執勤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駕駛人蘇某實施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及罰款的處罰,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和移交至交通運輸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交警提示
藥酒含有酒精
對人體的麻醉作用相同:
延緩反應速度、降低判斷力、
增加交通事故風險
會影響駕駛安全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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