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街道
安全生產(chǎn)隱患問題曝光臺
安全生產(chǎn)重如泰山
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為積極消除安全生產(chǎn)隱患
切實加強轄區(qū)生產(chǎn)單位安全意識
防范遏制事故發(fā)生
保障轄區(qū)居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
幸福街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chǎn)問題隱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
現(xiàn)將部分點位隱患問題
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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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位1
青城路183號附8號
曝光隱患一:
隱患問題: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
整改建議:及時斷電,將電動車移至充電點位充電
涉及法律法規(guī):
? 若因飛線充電導致火災,則可能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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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位2
鳳凰里一期
曝光隱患二:
隱患問題:堵塞消防通道
整改建議:立即移除車輛,暢通消防通道
涉及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3
點位3
幸福生活廣場
曝光隱患三:
隱患問題:消防通道擺放雜物
整改建議:清理雜物,暢通消防通道
涉及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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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位4
IU酒店
曝光隱患四:
隱患問題:配電箱無警示標志
整改建議:張貼警示標志
涉及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三十五條:“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第4.2.3條:“2-7有可能發(fā)生觸電危險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如:配電室、開關等應設置‘當心觸電’警告標志。
主 管:中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工作委員會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辦事處
主 辦:幸福街道應急管理辦
主 編:李明洋
責任編輯:蘇婧雯
本期編輯:張 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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