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已經(jīng)披露的案情和細節(jié)看,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就是一個普通刑事案件,案情清晰、證據(jù)鏈完整,定罪強奸,符合法律精神,也符合社會正義。以案論案,這事其實沒有任何可以轉(zhuǎn)化為社會熱議事件的潛質(zhì)。
從常理看,當事雙方其實也沒有任何理由將此事上升到難以調(diào)和的程度。事情發(fā)生后,女方雖然報警,但僅僅是報警而已,事后女方家人的幾次三番的釋放善意,嘗試將事件妥善處理,未提出任何額外的過分條件,說明女方?jīng)]有任何動力將此事激化。從第三方的視角看,女方家庭的處理方式,不可謂不理性,也不可謂不低姿態(tài)。從男方的角度看,當事人也一再表達對此事?lián)敗⒇撠煛⒒谶^,這也是符合情理和邏輯的處理方式。
但此案的吊詭之處在于兩點:一是明明當時雙方其實對問題的性質(zhì)有清晰認知,且都有和解意愿,但最終卻走向了死局,可以說是兩敗俱傷;二是明明此案在法律上沒有好爭議的,卻莫名其妙成了社會熱點事件,乃至于大有撕裂社會之勢。
這種多輸?shù)木置妫莻€悲劇。在這個悲劇里,最大的受害者是當時的男孩和女孩。我們很難可以同情性理解這件事。他們其實就是一對普普通通的以結(jié)婚為前提的戀人,他們在正常交往,相互了解對方,也在測試對方的意愿,有信息不對稱的地方。出現(xiàn)沖突,在所難免。哪怕是雙方難以接受對方的行為,或是性格不合,最終關(guān)系破裂,也屬正常。如果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問題其實并不復雜,青年人有自己的處理方式。
麻煩就在于,從始至終,他們就不是兩個人在談婚論嫁。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是雙方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在操持,他們自己反而是比較被動了。從表面上看,這就是一個極其傳統(tǒng)的介紹婚。兩家人相親,大概條件匹配,年輕人嘗試以戀愛的形式相互了解,兩家人則按照地方習俗推進婚姻程序。戀愛和婚姻締結(jié),其實是兩套并行的軌道。而從事實上看,是父母主導的婚姻締結(jié)支配了年輕人的戀愛過程,而非相反。今日,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婚姻觀(包括平等、相互尊重)事實上已經(jīng)在年輕人群體中扎根,但他們卻又客觀上需要父母和家庭的支持,如此就不得不服從于地方性的習俗和規(guī)范。這種代際關(guān)系的錯位,決定了此事處理過程中,真正當事人的想法(甚至包括權(quán)益),被忽視了。
事情發(fā)生后,雙方父母可謂是表現(xiàn)出了高度的負責任,尤其是男方家人,甚至可以說是到了護短的程度。連當事人都承認做事有錯,但其父母竟然還對此輕描淡寫,全然不顧女方的低姿態(tài)。女方家長事實上也沒有顧及女孩的真實感受,出事后的第一反應是第一時間將此事化解,盡量不影響雙方的婚姻締結(jié)過程。“可憐天下父母心”,雙方家人已經(jīng)到了包辦代替的程度,但無疑是好心辦壞事。由于是包辦心態(tài),雙方父母甚至沒有設身處地想想此事發(fā)生后,兩個年輕人的具體感受,他們有沒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有,也應該是通過戀愛的方式解決,而不是從婚約入手解決。
因此,代際處理方式的差異,本質(zhì)上就是戀愛和契約的兩種方式。這種事,如果是以戀愛方式處理,當然是要看男孩的表現(xiàn),如有沒有真誠悔過,有沒有仔細評估雙方的性格是否契合,總會得到解決。但如果是以契約的方式處理,就處處從滿算計,討價還價,在乎博弈策略。甚至于,最不該作為武器的情感、尊重、法律等,也被當作談判砝碼。事情到了這一步,其實注定就不會有好結(jié)局。因為,博弈的前提是雙方都高度不信任,生怕對方占便宜,哪怕一方表示出善意,但傳遞到對方,也會被判定為是對方陷于博弈的劣勢。如此,零和博弈的邏輯就展現(xiàn)無遺。
其實,介紹婚中的關(guān)系破裂,甚至于到婚禮當天還破裂的案例,并不少見。這也不至于成為你死我活的法律戰(zhàn)爭,更不至于鬧得滿城風雨。在婚姻糾紛中,一旦雙方撕破臉了,雙方家庭到處說對方的不是,是符合傳統(tǒng)做法的。只不過,這是說給熟人聽,說給潛在的下一步的相親對象聽的,這純粹是一種聲譽保衛(wèi)戰(zhàn),關(guān)系到其在婚姻圈市場里的價值。但男方家人主動在網(wǎng)絡散播信息,甚至造謠,讓全國人民都知道,唯一可能是他們手上的牌已經(jīng)沒有了,企圖通過引入外力來增加博弈砝碼,影響司法判決。男方家庭就是普普通通的農(nóng)民家庭,這種高難度的博弈策略,他們應該不懂。誰在背后指導,難說。
總歸而言,輿論操縱其實算是成功了。這個案件,成功地從一個普通婚戀糾紛,變成了刑事案件,進一步演變成了社會熱點事件。其原因是,它的確點燃了社會暗流涌動的情緒。婚戀資本主義制造的社會傷疤,尤其是其給底層家庭所帶來的切膚之痛,已經(jīng)是廣為人知的社會事實。就此案而言,只和彩禮背后的算計邏輯有關(guān),但和彩禮本身沒有直接關(guān)系。男方父母拿彩禮說事,的確是成功引入了非直接利益相關(guān)者關(guān)注此事。可以預期的是,男方無論如何辯解,侵犯女性的事實不可顛倒。因此,只要進行輿論操作,另一股社會情緒同樣會被調(diào)動起來。
對于司法機關(guān)而言,這起技術(shù)上完全沒有挑戰(zhàn)的普通刑事案件,竟然莫名其妙地陷入了進退兩難的處境,實在是無妄之災。可以看出,司法機關(guān)在盡最大努力調(diào)解社會關(guān)系,不希望此案讓當時雙方受極大的傷害,也不愿意激起社會情緒。但事與愿違,在博弈邏輯中一路向前的男方家庭,屢屢放棄和解的機會,一意孤行,制造死局。
這個事件發(fā)展到如此極端的境地,其深層社會基礎,以及圍觀層面上的當事人行動邏輯,都是重要原因。但不得不說的是,僅僅是社會情緒的基礎以及當事人“護短”的行動,并不足以制造社會熱點事件。點燃或操作此事件的力量,可能和自媒體時代的流量邏輯有關(guān),也可能和另外的利益相關(guān)者有關(guān)。
此事,除了當事人成了最大受害者,全社會也在承受被揭傷疤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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