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22日專題發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展現了人民法院守護生態安全、推動綠色發展,嚴厲打擊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犯罪的堅定決心。
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對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對于跨省(直轄市)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從重處罰。典型案例“吳某友、鄧某等人跨省(直轄市)非法傾倒混合垃圾污染環境案”中,吳某友、鄧某等人在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納批準手續、未采取環保防護措施情況下,將上海多處建筑工地的4800余噸混合垃圾運至江蘇省啟東市的兩處廢棄魚塘,傾倒并覆土掩埋,屬最高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明確規定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人民法院對吳某友、鄧某等人在長江經濟帶區域跨省(直轄市)實施的非法傾倒、處置涉案混合垃圾的犯罪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人民法院堅持對生態破壞行為的零容忍態度,貫徹落實全面追責原則,對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人依法妥善協調適用刑事、民事、行政責任,確保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典型案例“袁某勤跨省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袁某勤伙同他人非法從事跨省收集、傾倒、堆放危險廢物鋁灰的違法犯罪行為,且將鋁灰堆放在汾河入黃口附近流域,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污染。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通過依法審理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判令行為人承擔相應的環境損害責任,體現了對違法犯罪行為人全面追責的司法態度。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對涉固體廢物污染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查處,嚴厲打擊。典型案例“某珍珠商行訴大鵬海關行政處罰案”中,某珍珠商行雖取得進口許可,但進口的大鳳螺貝殼因臟污、有異味被鑒別為固體廢物,被大鵬海關責令退運,該珍珠商行的行為構成違法,被大鵬海關處以罰款。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海關執法行為,阻止固體廢物入境,這一舉措既對商家在進口貨物、物品時必須要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盡到審慎注意義務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為捍衛國門生態安全筑起了一道司法防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