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平,還是tmd公平!”
2024年4月13日晚,廣西柳州60多歲的老王騎車經過路口時,被一輛黑色SUV撞飛數米。老王頭部著地,頭皮都被掀了起來。
在醫院里,老王被診斷為多發傷,六根肋骨和鎖骨骨折,脊椎壓縮性骨折,當晚便被送進ICU搶救。
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處理起來并不復雜,然后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起案件卻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甚至神秘起來。
當晚,現場交警便對汽車駕駛員蒙某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檢測儀紅燈亮起,監測結果為22mg/100ml,按照常理來說,這屬于酒駕,蒙某某也在現場簽了字。
按照程序,酒駕的認定還需要血液檢測報告,所以當晚蒙某某的血液樣本也被送去監測。
結果事故發生的第三天,也就是4月15日,蒙某某的血液才被送去監測,直到4月16日,這個檢測報告才出來,顯示蒙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8.41mg/100ml。按照相關規定,低于20不算酒駕,所以蒙某某又被排除了酒駕嫌疑。
一前一后,兩種結果,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血液檢測報告遲到了整整三天,在這三天中到底發生了什么,沒人知道。
更讓王家人難以接受的,是老王明明已經住進了ICU,全身多處受傷,且傷勢嚴重,結果最后收到的卻是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而且這份簡易程序是當天就出來的。
開車且出過險的朋友應該都知道,簡易程序一般適用于一些小事故,很明顯這種嚴重事故并不適用于這場事故。另外,事故發生在4月份,而這份認定書直到10月份才送到王家人手上。
如果說真的是簡單的事故,為什么中間要間隔整整半年之久?
在這中間,各方面多次進行調解,雖然不愿意面對這個結果,但考慮到老王的醫療費和住院費等,家人還是同意了和解。
結果惡心的一幕又出現了,蒙某某雖然口頭上同意調解,但始終不愿意在和解書上簽字,只是不斷保證和承諾會負責到底。
面對踢皮球和打太極,王家人沒辦法,只能認了。誰成想,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再次給他們上了一課。
由于蒙某某沒達到酒駕標準,且是全保,所以可以走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老王進行賠償。老王明明是十級傷殘,可以賠一筆錢,但蒙某某卻說之前所有的醫藥費都是他墊付的,老王醫藥費花了5萬多,他讓保險公司扣除1.5萬元。
也就是說,之前蒙某某答應負責所有醫藥的承諾全部被推翻了,就連老王出院后的住家看護費也沒給,只在老王出院時給了600元紅包。
隨著王家人的深入追查,這才知道蒙某某的身份,原來他是一名已經退休的法官,退休前在當地法院工作。
到這里,一切都變得耐人尋味起來,也不得不讓人浮想聯翩。因為在這起案件中,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血液送檢環節涉嫌程序違法,按照相關規定,抽血化驗應該當天送檢,最晚次日出檢驗報告,而蒙某某的血液報告整整等了3天,被耽誤的這3天,到底受什么因素影響?
如果當晚就送去監測,會不會是不同的結果?好好的血液放了3天,說難聽點的,都成血豆腐了,還如何檢查?
還有那份滿是蹊蹺的簡易程序,明明傷者的傷勢已經很嚴重了,結果當晚就出了一份簡易程序。更離譜的是,按照相關規定,酒后駕車抽血檢驗結果還沒出來,是不應用簡易程序認定的。
蒙某某的血液前腳剛采集完,后腳就認定簡易程序,這是不是有點太迫不及待了,是不是有點太兒戲了?
規則在建立的同時,也為打破規則的人,提供了巨大的密鑰。
制定規則的人,和被規則約束的人,從來都是截然不同的人。
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說:
“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
所以還是那句話:
公平!公平!還是TMD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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