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氣轉暖
騎車出行受到大家青睞
然而,未滿12周歲
不可騎自行車上路
未滿16周歲
不可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青少年危險認知及自我保護能力較弱
騎行上路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4月16日16時45分
交管二大隊民輔警
在穿金路查處違法行為時
發現四名未成年人
共騎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行駛
且均未佩戴安全頭盔
民警立即將他們攔了下來
經了解,騎車的男孩12歲
搭載了三名同伴
最小的竟然才6歲
民警迅速制止了他們的違法行為
并對四名未成年人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無獨有偶
當天18時50分許
交管四大隊民輔警
在廣福路與西福路交叉口執勤時
發現兩名穿著校服的學生
共騎一輛電動自行車
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民警立即攔下詢問
得知兩名騎乘人員為某中學初二學生
均未達到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年齡
民警現場對兩名學生進行教育
隨后聯系其家長到場將其接回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反應速度、判斷力和危機處理能力較弱
難以應對復雜交通狀況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請牢記
會騎≠能騎
能騎≠隨便騎
騎車上路一定要夠齡
每個交通參與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請牢記以下知識
養成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
遠離交通事故傷害
孩子未滿16周歲
不得騎行電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應急處置能力較差,安全意識相對較弱,而電動自行車速度較快,危險系數較高,一旦發生意外,后果往往難以預料。
▲未滿16周歲的青少年在機動車道騎行,與機動車發生碰撞。
▲未滿16周歲的青少年騎電動車將滑滑板車的兒童撞倒。
▲未滿16周歲的青少年騎電動車撞傷環衛工人。
騎行戴好頭盔
不走機動車道
騎電動自行車出行時,部分騎行者會認為戴頭盔“一點都不酷”。但頭盔是用來保護騎行者的必要裝備,而非可有可無的“裝飾品”。
戴頭盔的正確方法
電動自行車作為非機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騎行時,應遵守交通法規,不違規載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并排騎行、不與他人聊天分散注意力、不隨意越線變道,更不要呈“S形”騎行;
騎行時要特別注意遠離渣土車、工程攪拌車、長掛車等大型車輛,確保安全。
▲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橫過馬路,被機動車撞倒。
▲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將斑馬線上的行人撞倒。
昆明公安交警提醒
交規要遵守 騎車要夠齡
廣大學生及家長
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交通安全弦”一定不能松
不要讓交通違法行為
成為人生的“絆腳石”
來源: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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