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2024年的交通事故,卻因肇事者的特殊身份,至今卻沒有得到解決,為了討回公道,受害者家屬只能借助媒體的力量維權。
那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故發生
2024年4月13日,原本是普通的一天,但對于王女士一家,卻變成了可怕的噩夢,那天晚上七點四十,王女士六十歲的父親,剛退休沒多久,正享受著悠閑的生活。
他騎著自行車,離開了小區,打算去附近的鳳凰橋下跳廣場舞鍛煉身體,這對于他來說,是退休后每天的休閑活動,誰也沒想到,這次出門竟會發生意外,讓整個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
他正要穿過濱江東路,經過綠城楊柳郡棕櫚苑的東門外,此時,一輛黑色的SUV突然快速駛來,絲毫沒有減速的跡象,這輛車撞上了他,把他撞飛了很遠的距離,場面觸目驚心,事故發生得非常突然。
好心路人撥打了急救電話,120救護車迅速趕到,將王先生送往醫院,檢查結果顯示,王先生遭遇了嚴重的腦震蕩,頭部右側額頭和太陽穴附近的軟組織也出現挫傷和撕裂,此外,他的雙側肋骨多處骨折,肺部也受到撞擊挫傷。
王先生的脊椎出現壓縮性骨折,同時伴有頸椎退行性改變,右側鎖骨遠端不完全骨折,雙肩關節也存在退行性病變,原本健康的老人,轉瞬間便躺在ICU病房,生命垂危。
本來發生事故后,大家都會想著弄清楚誰該負責,然后要怎么賠償,可是,隨后的調查卻越來越讓人覺得奇怪,事情變得撲朔迷離。
撲朔迷離的調查
原本簡單的事情變得復雜,責任劃分和賠償問題也變得不那么明朗,很多疑點開始浮出水面,讓整個事件籠罩上了一層迷霧。
酒精檢測結果疑點重重,據王女士回憶,事故當晚交警對蒙某某進行酒精測試,儀器顯示紅燈,記錄單上明確寫著酒精含量22mg/100ml,蒙某某也簽了字。
甚至蒙某某還在交警面前承認喝了酒,可令人疑惑的是,血樣采集后,竟然過了三天時間才送到疾控中心進行檢測,最終的司法鑒定顯示,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41mg/100ml,沒有達到酒駕標準。
三天時間里,事情到底如何發展?酒精含量改變,這正常嗎?這種延遲送檢的做法,讓人懷疑背后是否存在隱情,妨礙了家屬了解事情的真相。
另外,交警對事故的處理方法也引起了大家的不滿,柳北交警大隊給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是蒙某某負主要責任,王先生負次要責任。
但是,王女士覺得這個簡易程序用得不對,她認為父親傷得很重,已經構成嚴重殘疾,這種情況根本不應該用簡易程序處理,更讓人不解的是,責任認定書上的日期是事發當天,但他們幾個月后才拿到。
交警坦承,剎車痕跡等關鍵證據沒有進行檢測,“這個是我們工作的缺失,做了就做,沒做就沒做,我們不回避,”王女士因此對事故調查的公正性產生更大的懷疑。
被撕毀的承諾
事故發生后,蒙某某當時口頭答應會負責王先生全部的醫療費用,還包括出院后的護理開銷,王先生一家人原本信以為真,覺得事情有了著落。
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蒙某某并沒有兌現承諾,半年后,蒙某某以“走保險流程”為由,僅通過保險公司賠付部分費用,5萬元醫療費中自行扣除1.5萬元,出院護理費僅象征性支付600元紅包。
這給王先生一家帶來了巨大的打擊和經濟壓力,原本以為能夠依靠的承諾,最終成了一場空,王女士一家面對的困難遠超預期。
隨著調查的深入,人們發現肇事者蒙某某的身份并不簡單,她是柳州市中院的退休法官,這樣的身份讓這起事故變得更加復雜,引人深思,記者嘗試聯系蒙某某了解情況,但一直沒有得到回復。
同時,柳州市中院對此事的態度也很不明朗,讓人不得不懷疑,蒙某某的法官身份是否影響了事故的公正處理,是否存在袒護的情況。
律師譚敏濤從法律層面指出,既然呼吸酒精檢測顯示涉嫌酒后駕車,那么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等待抽血檢驗結果出爐后再做判斷,受害者及其家屬有權對酒精檢測結果提出異議,申請重新鑒定。
這意味著,對于事故責任的最終認定,酒精檢測結果至關重要,且相關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各方觀點的交鋒,使得事件更加撲朔迷離。
結語
1年過去,王女士仍在為父親討要公道,這場事故的結局,不僅關乎一個家庭的命運,更將檢驗司法系統能否直面質疑、修復公信,法治社會的陽光,應照進每一個程序的縫隙,唯有如此,“喝酒不開車”才不會淪為口號,而是對生命最鄭重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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