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判決書顯示,自2009年6月至2022年6月間,事件的始作俑者席薇利用擔任光大銀行客戶經理身份,騙取了31名被害人的信任。截至案發,還剩下9448.2150萬有待追償。而在其中,有高達6000余萬元被席薇用來打賞主播。”
近期,一則“光大銀行客戶經理利用職務之便詐騙銀行客戶1.6個億”的事件引發熱議。
相關判決書顯示,自2009年6月至2022年6月間,事件的始作俑者席薇利用擔任光大銀行鄭州某支行客戶經理身份,向之前熟識的客戶推薦其虛構的理財產品,她承諾保本保息、收益高,從而騙取了31名被害人的信任。
截至2022年6月,席薇共計騙取客戶1.6億。其中,截至案發,席薇已經歸還被害人本金6031萬、支付利息766萬,剩下9448.2150萬還有待追償。
更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這9000多萬中,席薇用于買車買房的并不多,使用最多的是去直播間打賞主播,涉及額高達6000余萬元。其中,在映客平臺充值5951萬余元,抖音平臺充值170萬余元。
據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席薇犯詐騙罪成立。就追贓問題,法院指出,席薇向網絡直播平臺充值及對主播的打賞,不屬于合理的消費行為,客觀上造成眾多被害人被騙款項無法償還,應依法予以追繳,按比例發還被害人。鑒于直播平臺和主播已對打賞金額分成,法院認定分別向映客、抖音兩家直播平臺和主播追繳。但由于涉案主播眾多,絕大部分主播收受打賞金額較小,法院最終決定只追繳接受了兩萬元以上打賞的主播。
在案證據顯示,自2016年9月至2022年9月,席薇名下三個映客平臺賬號累計充值4091次,充值金額5901萬余元,打賞25.366萬次。這三個賬號共計給2565名主播送禮,但主要集中在16名主播。席薇另有兩個映客平臺賬號充值49萬余元,打賞了232名主播,大部分流向了其中的7名主播。
由于卷入這場詐騙案,映客的賬戶被警方凍結了約2000萬元。據了解,面對該局面,映客選擇向法院申訴,試圖解凍資金。映客的申訴理由聚焦于“善意取得”,其認為雖然打賞資金來源于詐騙贓款,但平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得打賞分成,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
那什么是“善意取得”呢。據悉,對主播而言,除非用戶在打賞時或打賞前后明示或暗示打賞資金來自違法犯罪所得,否則就可以認定為善意。
因此,該案件最終的返還結果還需要等待法院的最終裁決。(科技金融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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