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檢察日報》
第07版:明鏡周刊·實務
原標題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涉罪現象與預防對策
作者:安徽省人民檢察院 肖軍
◎檢察機關堅決嚴厲打擊打著公司招聘旗號的犯罪團伙,對于犯罪團伙的組織者或者首要分子依法從重處罰,對存在上下游犯罪的犯罪團伙實行全鏈條打擊。
◎結合典型案例加強釋法說理,提醒學生警惕打著高薪旗號的不法企業,引導學生在就業創業過程中增強識騙防騙能力。
高校畢業生由于就業形勢嚴峻、就業壓力大、社會閱歷淺等因素,在就業創業過程中容易輕信打著公司招聘幌子的犯罪團伙,誤入犯罪的歧途。近年來,安徽省檢察機關辦理了一些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涉嫌犯罪案件。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需要幫助高校畢業生增強防范意識,避免在就業創業過程中涉嫌犯罪。
案件特點
一是犯罪主要集中于互聯網等新興行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犯罪主要涉及網絡“套路貸”、電信網絡詐騙、網絡開設賭場、非法經營、非法行醫等。一方面,信息技術的發展,催生了互聯網公司如雨后春筍,成為畢業生就業首選;另一方面,良莠不齊的互聯網公司也成為大學生就業犯罪的重災區。比如,高某等人詐騙案中,一名涉案人員為剛畢業大學生,經介紹到外省通信技術科技公司上班,該公司是以炒股指期貨為名的網絡詐騙犯罪團伙。
二是網絡招聘成為不法分子犯罪工具。從辦理案件來看,網絡平臺成為非法企業招聘的“主戰場”。一些非法企業針對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形勢,對其經營內容進行“包裝”,掩蓋非法目的,吸引了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加入。比如,某文化活動策劃有限公司詐騙案,該公司在人才招聘網站發布高薪招聘平面模特或文職人員等虛假廣告,誘騙多名高校畢業生入職,檢察機關經審查對入職時間較短的高校畢業生依法作不起訴處理。
三是由誤入歧途到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從辦案情況看,部分涉案高校畢業生初始并不知道應聘公司從事犯罪活動,在發現公司行為有欺詐等違法犯罪成分后,因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工資待遇豐厚不愿意離開等原因,逐漸走上犯罪的道路。比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非法經營案中,某支付公司是無資金支付結算業務資質的第四方支付平臺,主要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團伙實施資金結算等洗錢犯罪行為。兩名高校畢業生應聘加入該公司,逐漸了解到公司業務不正規后,仍然繼續從事非法經營等犯罪。
四是涉案專科畢業生占比較大。受產業結構轉型等因素影響,高校畢業生面臨較大就業壓力,專科畢業生由于職業技能和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在就業中相對處于劣勢,加之部分畢業生在擇業時自我定位不準、期望值較高,容易成為不法企業的吸納對象。
犯罪原因分析
一是校園招聘審核把關不嚴。校園招聘是學生找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一些高校過于關注就業率,對進校招聘企業未嚴格審核把關,造成少數不法企業進入校園招聘。案件顯示,部分高校畢業生通過校園招聘進入涉案企業上班,在應聘過程中并不知曉該企業業務涉嫌違法犯罪。
二是網絡招聘平臺監管不嚴。有的涉案企業是通過網絡招聘平臺招聘大學生,不限專業,簡化招聘說明和招聘條件,對于工作性質避而不談或含糊其詞,以低門檻、高待遇吸引高校畢業生,在簡單審核求職簡歷和面試后,即安排入職。一些網絡招聘平臺對于招聘企業的資質和發布的信息缺乏有效審核機制,導致招聘平臺上魚龍混雜,畢業生難辨信息真偽,易受蒙騙。
三是部分學生社會經驗不足。高校畢業生剛跨出校門,有的在擇業時急于求成,對應聘的公司是否正規、從事的工作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就業陷阱等問題思考不多。有的涉案高校畢業生對公司的性質認識不清、了解不夠,僅僅以工作輕松、待遇不錯為標準,容易掉入招聘陷阱。
四是法治宣傳教育不到位。一方面,學校對大學生就業創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就業陷阱等宣傳不夠;另一方面,大學生法律知識有限,對法律缺乏敬畏,認為別人在做,自己去做不會有事,存在僥幸心理。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非法行醫案,兩名高校畢業生在未取得從事美容行業從業資質的情況下從事美容相關業務,也沒有從正規渠道購買合格藥品及器械,自認為只要不出事就沒問題,結果在創業過程中不知不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預防對策建議
一是依法從嚴懲治,重點打擊以公司名義招募高校畢業生的犯罪團伙。檢察機關堅決嚴厲打擊打著公司招聘旗號的犯罪團伙,對于犯罪團伙的組織者或者首要分子依法從重處罰,對存在上下游犯罪的犯罪團伙實行全鏈條打擊。在起訴、審判環節及時主動公布以公司名義招募高校畢業生的犯罪團伙,以案警示潛在的犯罪分子,同時提醒高校畢業生在就業時避免步入招聘陷阱。
二是嚴格審核把關,營造規范有序的就業環境。高校加強對校園招聘企業的審核,最大限度消除隱患,把好學生就業的“校內關”。網絡平臺管理單位加強對網絡招聘企業審核,重點關注設置“低門檻、高待遇”的企業,防范不法企業的招聘陷阱。檢察機關在辦理高校畢業生就業涉罪刑事案件時,對相關單位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堵塞漏洞。
三是強化法治宣傳,防范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犯罪。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在加大打擊犯罪力度的同時,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握就業季關鍵節點,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結合典型案例加強釋法說理,提醒學生警惕打著高薪旗號的不法企業,引導學生在就業創業過程中增強識騙防騙能力。教育、就業指導部門和學校加強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幫扶,教育學生在就業創業過程中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招聘企業涉嫌違法犯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共同構筑防范高校畢業生就業違法犯罪的安全屏障。
第86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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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丨吳貽伙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檢察日報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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