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是第56個世界地球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了3件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件典型案例,案例依法加大對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那么什么是“固體廢物”,處置固體廢物不當為何涉嫌違法犯罪?我們來關注典型案例中,一起發生在廣東深圳某珍珠商行與深圳海關之間的行政訴訟案件。
2021年4月,深圳某珍珠商行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深圳大鵬海關申報進口近11噸大鳳螺貝殼,總價值五萬多人民幣。
深圳海關所屬大鵬海關法規科科長 李靜:在這個商品的規格型號欄,它是專門備注說這批貝殼是完整原始狀態,去肉,經過反復清洗并且干燥處理,未經加工、未分級別、非粉末狀、非廢料,報關單和隨附單證,它并沒有說明進口這批貝殼的用途。
大鳳螺,又名粉紅鳳凰螺,其螺殼可被用于加工制成飾品,色澤靚麗,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這家珍珠商行稱進口這批大鳳螺,主要用于飾品加工。
深圳海關所屬大鵬海關法規科科長 李靜:比如說我們表的表盤,就是云母的表盤,還有一些做家居擺設的工藝品。那么這一個只要它符合海關的進口規定,提交了應該提交的相關的證明材料,那都是可以進口的。
然而,深圳大鵬海關在對申報物品進行查驗時卻發現,這批貝殼雖已去肉,但散發異味、貝殼帶有沙土及污物,判定為固體廢物,責令該珍珠商行將這批貝殼退運出境,并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珍珠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2022年10月,該珍珠商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深圳大鵬海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貝殼有異味沙土臟污 被鑒定為固體廢物
珍珠商行稱,進口近11噸貝殼原本是打算用作飾品制作的原材料,為何卻被海關認定為是固體廢物,還處以50萬元罰款呢?這家珍珠商行對此感到不解。那么深圳大鵬海關認定和處罰的依據又是什么呢?
我國現行《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載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包括產品加工和制造過程中產生的下腳料、邊角料、殘余物質等,屬于固體廢物。深圳海關工業品檢測技術中心出具的《鑒別報告》顯示:所送樣品貝殼已去肉,有異味、沙土及臟污,判定為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殘余物,屬于固體廢物。為回應商戶質疑,庭審中,深圳海關工業品檢測技術中心向法院出具了一份鑒定補充說明。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寇秉輝:為了進一步回應珍珠商行的質疑,我們也要求了這個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進行了合理性的說明。書面說明里面就寫了,它土壤中可能含有蟲卵、病菌等微生物,很容易引起有害生物的入侵,造成生態破壞。貝殼雖已去肉,但有異味等特征,表明可能有殘留的碎肉存在,導致容易攜帶病菌,具有較大的檢疫風險。
庭審中,原告某珍珠商行提出,他與國外的供貨商簽訂了供貨合同,約定供貨商要提供經過清洗的干燥的大鳳螺貝殼,但是供貨商沒有盡到合同義務,珍珠商行不應承擔責任。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寇秉輝:海關法的27條規定,進口商有權在申報進口之前查驗相應的貨物。珍珠商行他可以在申報之前查驗貨物,如果發現這批貨物有固廢嫌疑的話,可以直接退運出境,也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但是他沒有去查驗,所以說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珍珠商行并未申請事先查看貨物實際狀況,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所以應對申報時的貨物狀況負責。另外,被告深圳大鵬海關指出,原告某珍珠商行在收到海關判定貨物為固體廢物的鑒定結果后也未應海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退運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境外的固體廢物輸入境內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法院審理認為,雖然案涉的大鳳螺貝殼貨值僅五萬多元,但固體廢物的危害性無法以貨值來衡量。原告進口固體廢物將近十一噸,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不屬于違法行為輕微的情形。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寇秉輝:我們的進口固體廢物的危害主要是以重量計,而不是以金額計。這批進口的大風螺貝殼重達了10噸以上,實際上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超過5噸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由于珍珠商行他是合法申報進口這批大風螺貝殼,而且確實是用于飾品加工,出現這樣的結果,主觀惡意不強,就沒有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海關就按照最低的處罰幅度對他處以了罰款。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某珍珠商行的訴訟請求。目前,本案已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原告某珍珠商行上訴,維持原判。該批大鳳螺貝殼也已退運出境。
我國全面禁止“洋垃圾”等固體廢物入境
在本案中,珍珠商行可能沒有意識到手續齊全的進口貝殼,由于清洗處理不干凈,也會被鑒定為固體廢物,也就是俗稱的“洋垃圾”,那么什么是固體廢物,我們國家為什么要對從境外向境內運輸的這些“固體廢物”采取嚴格的抵制措施?
海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境外向境內運輸的這些“固體廢物”,也就是所謂“洋垃圾”,主要是指其他國家或地區在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回收利用價值較低的廢棄物,包括未經處理的生物制品、生活垃圾、醫療廢棄物、各種工業廢液廢渣、部分廢舊電子產品或零配件等。盡管部分物品有一定的再利用價值,但因不符合環保標準,且在加工利用過程中可能釋放有毒有害的重金屬、有機化學品、放射性,過度消耗能源或污染環境,最終得不償失。2020年11月,生態環境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禁止“洋垃圾”等固體廢物入境。
(總臺央視記者 李可婧 朱平 李必雄)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