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來的6章34條增加到8章60條,近50條內容被擴充和修訂。(相關鏈接:)
新修訂的科普法凝練過往經驗,并上升為國家意志,對全面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都將產生重要影響。
《科普時報》開設專欄邀請專家深入解讀科普法,本號特開設“解讀科普法”專欄轉載系列稿。
解讀人
中國科普研究所原所長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員 王挺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九條 國家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可以按照市場機制運行。
案例
“滬科普”上海科普交易專板
圖源:上海技術交易所
2023年5月20日,由上海市科委科普處指導、上海技術交易所作為運營載體的“滬科普”上海科普交易專板正式啟動建設,體現了國家及地方對社會力量參與科普事業的支持,為科普資源的市場化運作搭建了平臺。一年后,2024年5月科普專板已成功交易3宗,對外技術服務、技術許可收入16萬元。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第九條,將國家與社會力量在科普事業中的協同合作連接起來,為科普事業的多元化發展開辟了廣闊道路,對推動科普工作的全面繁榮具有重要意義。這一條款不僅體現了國家對科普事業的重視和支持,也為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保障和機制創新的空間。
“國家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這一法律規定彰顯了國家對科普事業多元發展格局的積極倡導,不僅增強了社會力量參與科普事業的信心,也為科普事業的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社會力量涵蓋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眾多主體,它們具有獨特的資源優勢和創新活力。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擁有豐富的資金、技術和人才資源,在興辦科普事業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例如,科技企業可依托生產線建設科普主題研學線路,將前沿科技成果以生動有趣的形式展示給公眾,讓人們在工業旅游中感受科技的魅力;社會組織則可利用廣泛的社會聯系和專業的組織能力,針對特定群體或領域開展精準的科普活動,如環保組織通過舉辦環保科普展覽、開展環保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個人愛好者也能憑借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熱情,在社區、學校等場所開展小型科普講座或科普實踐活動,為科普事業添磚加瓦。國家的支持為社會力量參與科普事業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發展空間,激發了社會各界參與科普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可以按照市場機制運行”,這為科普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注入了動力。市場機制強調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效率的最大化,通過市場競爭與合作,可以激發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例如,科普企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會加大對科普內容創作的投入,推出新穎、有趣、富有教育意義的科普產品,如科普動漫、虛擬現實科普體驗等;同時,市場機制也促進了科普產業的發展,形成了從科普創作、傳播到消費的完整產業鏈,為科普事業帶來了更多的資金和資源。
通過市場機制的運行,科普事業不再僅僅依賴政府投入,而是實現了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共同推動科普事業不斷發展壯大。例如,2023年5月31日,由上海技術交易所作為運營載體的“滬科普”上海科普交易專板迎來了首單交易,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的“神奇的化學科普線下課程和課件開發”項目以技術服務交易的方式轉讓給了上海科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交易總額為5萬元人民幣。此次首單交易的達成,開創了科普管理的創新制度與模式。同時,科普資源作為一項共有性、公益性的,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技術要素資源,通過在上海技術交易所進行交易,能夠實現科普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三者和諧統一。
國家支持與市場機制的結合,使得科普事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新局面。一方面,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豐富了科普的形式和內容,拓展了科普的覆蓋面,讓科普工作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另一方面,市場機制的運行提高了科普資源的利用效率,促進了科普產業的繁榮,為科普事業的長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這種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多種機制協同運行的模式,有助于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科普事業的良好氛圍,加速科學知識的傳播與普及,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實現科技強國建設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科普時報
責編:葉 揚
美編:鄭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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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方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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