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臭老九
編輯丨歷史國編輯部
不知道具體從什么時候開始,“老公”這個詞成為了妻子對丈夫的代稱。但就像很多其他詞匯一樣,“老公”這個詞的語義也是存在一個演變過程的,并不是一直都是這樣被使用。它的意思一開始差別不小。、
《爾雅·釋言》:耋,老也。 《爾雅·釋詁》:公,君也。 《說文·口部》:“君,尊也。”。“君”本為會意字。它的甲骨文上部是一只手拿著一支筆,表示寫字;其下部的“口”表示發命令。金文的形體與甲骨文相似。小篆的形體從尹,從口。“尹”,表示治事;從“口”,表示發布命令。會意表示發號施令,治理國家。隸變楷書后寫作“君”。
由此可見老公的意思在先秦時代是有些尊敬或尊貴的意味在內的老男人的意思。老公是老男人的意思到東漢依然存在:“后人復于長安東霸城見之,與一老公共摩挲銅人”(《后漢書·卷八十二下·方術列傳第七十二下》)
據現在可以見到的資料,老公這個詞到明朝的時候發生了變化,老公這個詞開始有了不同的兩個意思。關于老公的第一個意思,在正史《二十四史》中的《明史》關于太子朱常洛被襲擊的挺擊案的部分就有記載。關于挺擊案明史中記載:
“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棗木梃入慈慶宮門,擊傷守門內侍李鑒。至前殿檐下,為內侍韓本用等所執,付東華門守衛指揮朱雄等收之。慈慶宮者,皇太子所居宮也。明日,皇太子奏聞,帝命法司按問。巡皇城御史劉廷元鞫奏:‘犯名張差,薊州人。止稱吃齋討封,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瘋癲,稽其貌,實系黠猾。請下法司嚴訊。’”(《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這段的大意就是說,有一個叫張差的人拿了一根棍子混進宮里想襲擊太子,被抓住了。這個張差被抓住以后自供說:
“小名張五兒。有馬三舅、李外父令隨不知姓名一老公,說事成與汝地幾畝。比至京,入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飯我云:‘汝先沖一遭,遇人輒打死,死了我們救汝。‘”(《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這里說的老公并不是說張差是一個同性戀,而是老公是太監的意思。明代宮廷太監用老公來稱呼和老公這個詞本來就有尊貴的內涵有關,也和明朝太監比較有地位有關。據黃仁宇的說法:“明代的宦官聲名狼藉。他們常被皇帝派到地方去監督軍國政務。”(黃仁宇:《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范文瀾認為:“軍隊出征設監軍太監,地位等于總督、巡撫、將軍等官。實際權力卻遠在任何官員的上面。”(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辭海中也有相似的說法:“明代宦官各衙門的太監。地位僅次于掌印太監,總管本監、司事務。”(《大辭海·中國古代史卷》)明朝的太監有權力,但身體上又有缺陷帶來的焦慮,通過這種占用老公這個詞的方式太監強化了自己的特殊屬性,和撫平自己的焦慮。
明朝老公有太監的代稱,但在民間小夫妻之間作為獨特稱呼的意味也并沒有被禁止。《金瓶梅》中就提到:王婆笑道:“老身自從三十六歲沒了老公”(蘭陵笑笑生:《金瓶梅》)像《永樂大典殘卷》中就有涉及“老公”的民間戲詞:“好也!保甲,打老公!老婆打老公!”(解縉:《永樂大典殘卷》)從這里可以發現一點那就是,如果老公在明朝已經被綁定為太監的稱呼,民間是不會使用的,只能說在那個時候還保留著秦漢時期尊敬、尊貴的意味。
關于明朝把太監稱老公,從《明史》后文中也可以佐證:“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鐵瓦殿之龐保。”(《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二》)龐保是明朝有名的太監,也就是我們現在講的大太監。張差在自供中有說法也可以佐證龐保是大太監,他說:“大老公龐公”(《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老公在明朝相對在清朝還是有些地位的。比如明朝太監劉若愚所著的《酌中志》中就說:“別衙門官遇學生排班行走,必拱手端立讓過。即司禮老公,遇之亦然。”(劉若愚:《酌中志·內府衙門識掌》)劉若愚也提到了“大老公”:“則林下大老公如高、如沈、如宋,各有重犒之禮以奉之。”(劉若愚:《酌中志·客魏始末紀略》)
太監到清朝依然被稱為老公,但到了清朝老公的地位有所下降,滿族皇室愛新覺羅·毓鋆晚年的一個話透露出對老公的不以為然,可以窺見那時老公的地位:“同學辦事必自我加強訓練,反應要快,否則連老公(太監)的智慧都沒有,怎能應事?”(愛新覺羅·毓鋆:《毓老師說莊子》)
從鄭天挺所著清史引的翁同龢的一段記錄也可以看出來:“徘徊乾清門下,遇一老公(太監)、一侍衛,皆言微有所聞而不的。諸門下鎖,寂無人聲。”(鄭天挺:《清史(上、下)》)曹雪芹的《紅樓夢》也提到了老公:“門上的人領了老公(太監)進來。賈赦、賈政迎至二門外,先請了娘娘的安,一面同著進來,走至廳上,讓了坐。老公道:“前日這里貴妃娘娘有些欠安。”(曹雪芹:《紅樓夢》)
太監在明朝或多或少都有點權力的,但到了清朝卻只能做些看門傳話的活,可見地位的下降。這一切和清朝對太監的嚴格管理和防范有關,乾隆皇帝就說過:
“太監等乃鄉野愚民,至微極賤,得入宮闈,叨賜品秩,已屬非分隆恩……爾等當自揣分量,敬謹小心,常懷畏懼,庶幾永受皇恩,得免罪戾……嗣后爾太監等各自凜遵制度,恪守名分……尋常以公事接見王公大臣時,禮貌必恭,言語必謹,不可稍涉驕縱,以失尊卑大體。即在街市行走,不可出言詈人父母……許被詈之人,即行重責。至接奉內廷阿哥等事件,必當莊重敬謹,不可曲意順從。”(《清高宗實錄》)
乾隆總結了積累近百年的管理經驗,下令編纂“宮廷法典”——《欽定宮中現行則例》和《國朝宮史》。除了詳細規定太監的等級、職掌和待遇外,還對太監的管理及處分做了詳細而嚴格的規定。根據這個條例規定:太監口角斗毆、酗酒鬧事、聚眾賭博以及不慎火燭、大聲喧嘩、貪睡誤班、失誤損物直至請假逾期、當班遲到,都要被體罰重責,從二十板到六十板不等。太監稍有小錯,經常被打得血肉模糊。 (張宏杰:《饑餓的盛世:乾隆時代的得與失》)
乾隆皇帝的做法是權力介入重塑語言的一個典型例證。福柯認為:“話語將變成法律”(福柯:《規訓與懲罰》)有權力作表率,這也就是為什么老公(太監)會被普遍看不起,就像福柯說的:“公眾的記憶將會以傳聞的形式復制法律的嚴峻話語。”(福柯:《規訓與懲罰》)
作者: 〔法〕米歇爾·福柯
譯者: 劉北成 楊遠嬰
出版年: 2019-10
老公這個詞一直到上個世紀都沒有完成成為眾所周知的對丈夫的稱號,依然保留了和太監有關的語義:(1953年)我記得當時院里的大人們,見了太監們的面總是很恭敬地稱呼他們“當家的”,背地里卻管他們叫“老公”。那時,我是個孩子,不懂這是為什么。”(縱橫:1994年第6期:《我所接觸過的太監們》)這種語義殘留不僅源于制度慣性,更折射出布迪厄( Pierre Bourdieu)所言的符號暴力——舊權力結構雖已瓦解,但其塑造的文化認知仍滲透在日常語言中。
老公在太監的時代完全落幕以后,語義開始越發發展到其他男性身上。這個發展的源頭是有基礎的,我猜測不止是如前所述在民間早有基礎,也和方言中用老公來形容丈夫有關,清末民初粵語就有一個記錄是這樣的:“姑娘呷飽自由風,想話文明棟(揀)老公。”(李薇婉:《清末民初的粵語書寫》)
用老公這個詞來形容丈夫,幾乎同一時期還曾在寧波出現過。有一個民謠這樣說:“大大娘子要老公,花燈街頭鬧哄哄,揀著老公勿肯放,一同回家見公婆。”(《寧波傳統村落田野調查·蜜巖村》)
可以想見,老公這個詞的語義轉變在時代變化下于南方通過粵語、吳語等方言演變得越發廣泛。隨著太監制度徹底消亡(1912年清帝退位詔書廢止宦官),“老公”的負面語義逐漸淡化,其“年長男性”本義與方言中的“丈夫”義項融合,最終完成從“宮廷權宦”到“親密伴侶”的語義跨越。
最終完全成為對丈夫的代稱,和八九十年代港臺地區的影視藝術作品有關,比如周星馳1992年的電影《大內密探零零發》中就有老公這個稱呼。在1992年的電影《大內密探零零發》中,周星馳與劉嘉玲飾演的夫妻角色頻繁互稱‘老公老婆’,在琴操(李若彤飾)與零零發(周星馳飾)離開的時候,劉嘉玲飾演的妻子突然抬頭問周星馳: “老公,你肚子餓不餓?我煮碗面給你吃。”這在那個改革開放沒有多少年的時代,對普通人情感方式的影響是很深入的。這只是那個時代其中一個例子,后來“老公”一詞作為夫妻昵稱的用法越發深入人心。當然,在此之前的1949年以后中國大陸更常見的稱號是愛人而不是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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