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文璇
近日,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市中區大隊民警在郎茂山路設卡檢查時,發現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軌跡異常,遂將其攔停。經初步檢測,駕駛人李某喝酒了,民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53mg/100ml,其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執法過程中,李某情緒激動,突然緊握交警的手,失聲痛哭。經民警安撫詢問,李某稱其母親因腦梗住院,當晚他在家中吃飯,喝了兩瓶啤酒,因擔心母親病情,便僥幸駕車前往醫院,不料途中被查。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李某曾在2021年2月25日因酒駕被歷下區交警大隊處罰過,此次屬于“二次酒駕”,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后再次飲酒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罰款,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民警現場依法對李某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暫扣了其車輛。
新聞線索報料通道: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齊魯壹點”,全省800位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