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郝瑩
4月22日上午,“恩施男子潑汽油燒傷前女友”案在湖北恩施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此前,被告人覃某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法院未當庭宣判。
封面新聞記者從旁聽庭審人員處了解到,雙方針對殺人動機、行兇行為以及是否構成自首三點進行了辯論。被告人覃某某推翻此前警方筆錄及一審開庭時潑兩次汽油說法,稱自己“沒有想過要殺她,第二瓶是接水用來滅火”,但并未解釋為什么說法與此前不同。原告律師對此提出疑問,覃某某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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