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檢察官討論案情。
用文化傳媒公司做幌子,以低門檻、高收入為誘餌吸引想要出國務工的農民工,虛設出國勞務辦理流程,不斷收取各類費用。2月27日,一起由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出國務工型詐騙案宣判,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仇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5萬元。
出國務工名額有限
每月保底收入3萬元
2023年2月的一天,從事泥瓦工的李某父子在工地做工時,聽到工友趙某說起自己即將出國務工的消息。豐厚的薪資待遇讓李某父子心動不已,因對出國勞務辦理流程一無所知,他們連忙詢問報名的具體事宜,趙某告知了辦理出國業務的公司名稱和地點。李某父子特地查了下該公司資質,發現經營范圍包括勞務服務,為了保險起見,他們決定到該公司實地看看。
經過趙某的介紹,公司老板仇某熱情地接待了李某父子及其他幾名工友,表示自己多年一直從事出國勞務業務,跟位于北京的用工單位有穩定的合作關系,目前新西蘭當地招收電工、木工、瓦工等多個工種,月薪3萬元保底。聽了仇某的介紹,看著墻上掛著的營業執照等證件,李某等人確信這家公司能夠辦理出國勞務手續。已經58歲的李某沒有出國務工的經歷,很擔心自己在年齡、能力等方面的問題,對此,仇某爽快地表示,只要通過職業技能考核且體檢合格,就可以簽訂用工合同,但是名額有限,招滿即止。聽仇某這么一說,李某等5人當即表示報名,每人交了2000元定金,然后就按照仇某的要求回家辦理護照等手續。
同年3月中旬,仇某帶著李某在內的5名工人前往某國際體檢中心。在每人交了1000元費用后,李某等人被安排進行體檢,結果顯示身體各項指標都合格。又過幾日,李某等人接到仇某的考試通知,考試地點是在一個廢棄的工地,考試項目是砌墻,現場還有幾名“監考人員”。李某等人駕輕就熟地砌完墻后,在場的仇某便告知其考試通過了。李某等人聽了有點半信半疑,仇某表示他把剛才砌墻的過程都拍了視頻,并已傳給用人公司,讓他們回家等通知簽合同。
2023年5月,李某父子來公司,仇某拿出一份出國勞務建筑委托合同,約定去新西蘭的費用是每人8.2萬元,包含中介費、押金等,需先行繳納3.2萬元,剩余的5萬元等出國手續辦好后再繳納,并承諾提供給李某父子的是新西蘭的建筑工崗位,同時約定如果3個月內不能出國將全額退款。李某父子覺得即使出不了國也沒有損失,便毫不猶豫地繳納了3.2萬元,將護照也一并交給了仇某。其他幾名工友得知李某父子交了錢,也陸續與仇某簽了合同。
到了同年8月,仇某通知李某等人簽證辦好了,機票也買好了,并開車送李某父子及其他幾名工友去機場,同時要求他們繳納剩余的5萬元。謹慎的小李通過手機搜索行程發現他沒有購買機票的記錄,表示剩下的費用等上了飛機后由家人代交。見此情形,仇某帶著他們在機場附近逗留了兩天,后突然說簽證出了問題,暫時出不去了。無奈之下,李某等人只得先打道回府。
情急之下暴力討債
牽出出國勞務騙局
時間一天天過去,李某父子多次打電話詢問何時能出國,如果不能出國何時退費,仇某剛開始還敷衍說等通知,后來干脆就失聯了。李某父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向其他3名工友了解情況,發現大家都聯系不上仇某,懷疑被騙的李某和工友們決定要回自己的血汗錢。
2023年11月,李某等人通過仇某的親戚終于約到了仇某,見面后,李某等人將仇某控制在其辦公室,要求退還報名費等費用。仇某表示錢都交給用人公司了,雙方僵持30多個小時后,小李發現仇某手機微信賬戶里有8萬余元,便強行拿過手機,轉給其父親3萬元,轉給自己2萬元,轉給張某等人1.5萬元,之后幾人便離開了。
李某等人走后,仇某立即報警稱自己被非法拘禁。公安機關發現李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的事實,進行立案偵查,在訊問李某等人過程中發現仇某可能涉嫌詐騙的事實,便對仇某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經偵查發現,仇某曾幫其他勞務公司負責過相關業務,由于工作不上心被解除了合作關系。后來仇某覺得出國勞務中介投入不大,利潤卻不小,就租了一間門面房,在其之前注冊的某文化傳媒公司的經營范圍里增加了勞務服務后便進行招工,對外宣稱赴新西蘭務工月薪3萬元起,無任何限制。由于高薪水、低門檻的條件,短短8個月就先后吸引了50余名工人前來咨詢和辦理出國勞務手續。
依法審查認定事實
延伸治理凈化市場
2024年5月,公安機關分別將李某等5人非法拘禁案、仇某詐騙案移送寶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發現,李某等5人雖然非法拘禁仇某超過24小時,但系事出有因,并且無毆打仇某等從重情節,本質上屬于不正當的私力救濟,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對5人作出不起訴處理。對于以非法拘禁手段索要的6.5萬元,雖然其和仇某有債務,但“任何人不能從不法行為中獲利”,要求公安機關依法進行扣押。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仇某仍然辯解自己有出國勞務辦理的能力,也聯系了部分用人公司。但辦案檢察官經審查發現,根據出國勞務的一般流程,仇某根本沒有將資金費用繳納給用人公司,而是買了豪車等,且其曾經聯系過的用人公司辦理的均為旅游簽證,不具備出國勞務資質,仇某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和能力,組織簽合同、體檢、考試等都是其詐騙的幌子,技能考試過程中的“監考人員”是其臨時花錢雇來的,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檢察機關還發現,公安機關移送的卷宗中涉及被害人數量與從仇某處扣押的護照數量明顯不符,遂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梳理涉及仇某的勞務糾紛警情,以及民事判決情況,最終認定仇某共收取30名工人累計金額85.8萬元,截至案發,已經退還給工人16.27萬元,最終認定詐騙金額69.53萬元。
在審判階段,仇某自愿認罪認罰,表示愿意將款項全部退賠給被害人,希望以贓款購買的3輛汽車早日進入司法拍賣,拍賣款用于退賠被害人。綜合考慮仇某的犯罪行為和認罪態度,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辦理期間,該院結合梳理近年來涉及出國勞務糾紛案件發現的問題,依法向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治理,連續開展數場法治宣傳,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6大類問題,逐項推動整改,并幫助127名勞務人員追回各類中介費113萬余元,有效凈化勞務市場環境,維護了廣大群眾切身利益。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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