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社會關注的“龜速車”問題,上海、成都等地交警部門紛紛出手,加大整治力度。上海警方表示,4月上旬該市內環內高架道路實現無人機自動巡飛全覆蓋,玩手機、打電話等分心駕駛行為都將被拍攝;成都交警研發硬核“黑科技”,只要有車輛異常緩慢行駛,系統立刻就能精準識別,快速判斷是否存在分心駕駛。如果是,駕駛員將面臨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據4月21日成都商報)。
“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很多人對于超速行駛危害性的認識比較深入,認為“開慢點”才是安全之道。但在道路交通中,“龜速車”同樣不可取。
實際上,龜速行駛和圖安全的慢速駕駛有本質區別。部分駕駛者認為“慢即是穩”,形成了“低速有理”的錯誤認知。在道路通行條件良好的情況下,尤其是在有最低限速的道路上,刻意龜速行駛具有不按規則行車的故意。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高速公路最低限速作出明確規定,低于最低限速行駛的駕駛者已經違法,可能會被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城市普通道路雖無統一的時速限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據交警調查發現,大多數龜速行駛實際是駕駛員開車刷視頻、打電話、回消息等分心駕駛行為導致的,而非單純為了安全的慢行。這個問題實際和速度無關,即使在規定時速內,分心駕駛也是違法行為,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隱患。
因此,當我們討論“龜速車”時,其實我們討論的是依法行車,是安全駕駛。“龜速車”行駛速度明顯低于正常水平,不僅占用車道,影響后車行駛,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導致交通擁堵,還可能造成剮蹭、追尾等交通事故,引發車主矛盾糾紛等。超速,嚇人;龜速,惱人。兩者都具有危害性,威脅交通安全。從公共安全的角度,對超速、龜速要一視同仁,一并治理。
成都交警應用新科技研發“龜速車”治理系統,為精準整治開辟了新賽道。第一時間發現“龜速車”,以電子大屏文字、發送短信等方式作出提醒,若駕駛者存在駕車時使用手機等違法行為,將面臨扣3分、罰100元的處罰——這一“提醒+處罰”的閉環管理模式,既保證處罰的合理性,又體現法治的溫度與力度。
成都交警的探索之舉,或可為其他城市提供治理思路借鑒。一些衍生問題也值得關注。比如,由于不同城市間路況差異較大,對“龜速車”的判定標準需要進一步細化,要充分考慮車型、路況、天氣等因素影響。再比如,在收集相關數據時要做好個人隱私保護,明確數據使用范圍,建立駕駛人隱私保護機制,避免侵權風險。
當然,道路安全最終要靠行路之人維持。針對“龜速車”的危害性,要強化安全教育,扭轉“低速即安全”“龜速駕駛才是謹慎”等錯誤認知,尤其要在駕考階段做足做好龜速行駛危害性的教育引導工作,提高駕駛人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從源頭上減少行車亂象。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趙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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