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評論員:堯舜君
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律師的義務是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而涉及的律師在代理案件過程中更不能踐踏法律的規定,任由收取費用和不開具發票逃避稅收,更不應該偽造假委托合同,這種逃避稅收問題的發生,必須得到法律的嚴懲。
據網絡上揭露,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間,北京律眾律師事務所以受理涉眾案為名,收取太平洋直購網涉眾案受害人55350人該返還的保證金21個多億的1%的律師費,至今未開發票,其中相當大一部分讓委托人把錢打到洪某德律師個人賬戶,洪某德卻明目張膽地偷逃稅款。
首先,如何懲治知法犯法者,這是需要從根源上徹底清理和解決的問題,律師本身就是維護法律公平和正義的使者,任何違反法律規定都得接受法律的嚴懲和整治,更需要人民群眾的監督,相關部門只有認真履行查處問題的存在,才能更好的體現依法治國的理念和方針。
據網上揭露,2025年春節前后,多家網站刊登了《朝陽稅務涉嫌包庇北京律眾黑律所偷稅漏稅》《北京律眾“黑心”律師辦案不講職業道德讓受害人心寒》《網絡觀察:傳銷案引發律師費糾紛的博弈》等文章,相關部門僅是打電話給朱佳先要求刪帖,并沒有解決朱佳先所反映的問題。說明該案的偷稅問題的嚴重性,一些部門甚至相互推諉扯皮的態度,無疑是中國法律的退步,更是縱容律師行業的違規發展,給中國法治進步抹上極大的黑點。
據網絡上指出,2月初,朱佳先等人又發現了這家“黑律所”更大的黑幕,在律所公布的55350人的委托合同里,其中有25000份是律所造假的《委托代理合同》。為確定此事的真實性,他們找到了當時為假合同簽名的人證和黑律所盜取個人后臺名單的物證,確認其涉嫌造假委托合同2.5萬余份,涉案金額9個多億,可謂全世界首創!
針對如此龐大的金額和偽造《委托代理合同》等問題,應該引起國家稅務部門及公安部門和中國律協的高度重視,不能因為是律師和律師所的法律人和法律單位就可以任意妄為,這種任意妄為就是踐踏法律的存在,更是欺負那些委托者不懂法,掩蓋違法犯罪事實,逃避國家稅收,無疑就是是惡意的挑釁法律的存在,藐視國家稅務機關,這種藐視必須得到嚴厲的查處。
其次,據網絡指出,在事實認定后,朱佳先等人首先把這一違法犯罪行為投訴到朝陽區、東城區司法及律協,兩單位立即回復:關于你們單位反映的“盜用精彩生活公司渠道商信息”、“造假委托合同”、“造假《放棄返還保證金權利的聲明》”等問題,依據《北京市司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試行)》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不屬于本單位法定職權范圍,我局不予受理,建議向當地執法部門等有關單位反映。得到這一答復后,受害人決定派代表去北京,到某執法部門報案。
2月18日,全國各地對律所的委托人代表近30人,來到北京律眾律師事務所取證,可律所連樓都不讓他們進,他們只好報110,110指派建外派出S民J來到了現場。他們本想在執法部門的配合下對這些造假合同進行取證,當時律所的辦公室主任王某健以檔案室不在律所為由,不給我們取證。說檔案室在順義倉庫,他們們要求去順義倉庫取證,這位王某建主任又說倉庫沒人,現在取不了證,要過一段時間。
網絡又指出,他們只能跟隨著民J去了建外所,與值班的尹隊長談了情況,尹隊長答應2月19日上午10點,由景某南隊長負責立案。其實他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派出S能去律所對造假合同進行取證,以免律所銷毀造假證據。
沒有想到的是,2月19號他們去了之后,接待我們的景隊長,說了種種理由不安排人取證。先說由于馬上開“兩會”了警力不足,后又說存在管轄權問題,說律所的“倉庫”出了他們的管轄范圍了,不便去取證。經過幾個小時的磋商,才答應過兩天會安排人給他們取證,哪怕是拍照錄像,讓我們回去等著。
由此,不難看出一些委托人的要求舉步維艱,據網絡上指出,他們很聽話的配合,可是,等了一個星期,沒有任何消息。給所里打電話也不接,發信息不回。
根據《警C法》第六條規定,警C的職責包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例如,刑J負責偵查刑事案件,如盜竊、詐騙等犯罪案件,通過調查取證、追蹤嫌疑人等方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由此可見,人民群眾在已經知道對方存在詐騙或者其他違法行為時,已經報案需要人民警C幫助的時候,應當得到人民警C的積極幫助,只有認真履行人民警C職責,切實拿出工作態度,認真為人民服務,才能更好的體現人民警C的形象。
最后,網絡又指出,在等不到結果的情況下,朱佳先對建外的回復不滿意,就給12345再次撥打了投訴電話,3月10日10時30分,我接到一位女士的電話,說是執法部門回復12345投訴的民J,問我:“你看你又是投訴,又是天天打12345為樂?。咳缓笥质潜破?、脅迫我們執法部門……你作為一個委托律師,煽動群眾,違反律師職業道德你知道嗎?”我被她突如其來的問話問懵了,我問她姓名及警號,她回答:我不告訴你,我就是代表執法部門的,接下來又說了些不堪入耳的話。投訴12345不但沒得到解決反而遭到了女警的誹謗與侮辱!
目前,針對12345 的回復等存在的問題,未能得到有效的解決和道歉,反而激化了人民群眾和人民警C之間的矛盾,無疑是開歷史的倒車,激化社會矛盾,有損政府工作熱線的形象,給國家和社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網絡指出,北京律眾律師事務所收了的律師費,至今已經十二年不履行律師責任,其中有2.5萬份是律所自造的假合同,律所指使別人代替當事人簽的字,詐騙事實清楚,同時是數額巨大的偷漏稅款,相關部門卻一次次地忽悠當事人?這個黑律所涉嫌這么嚴重的罪行,建外所作為執法部門本應積極配合我們取證,可他們卻處處為“黑律所”遮掩、保護?這“背后”的內幕是不是存在權錢交易?我們不得而知!
那么,就該網絡上反映的問題,如何解決?誰來解決?怎么就那么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同時,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也明確指出,不向委托人開具律師服務收費合法票據,屬于違規行為,應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律師收費不開票的行為違反了稅收征管相關法律法規,可能導致國家稅收流失。這種行為也損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委托人有權要求律師開具合法票據。如果遇到律師收費不開票的情況,委托人可以向當地司法、律師協會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據網上揭露,在律所公布的55350人的委托合同里,其中有25000份是律所造假的《委托代理合同》。為確定此事的真實性,他們找到了當時為假合同簽名的人證和黑律所盜取個人后臺名單的物證,確認其涉嫌造假委托合同2.5萬余份,涉案金額9個多億?
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額,更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應該由中國律協成立聯合調查組,認真調查相關事實,絕對不能放過任何一名違法犯罪分子,更不能逃避法律的追責!逃避國家的稅收!只有認真凈化中國律師界的土壤,才能更好的維護公平和正義!人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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