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笛
上海:一個美國軍人所看到的革命
1911年11月23日,一個年輕的美國中尉第一次來到中國,他到達中國的時候,革命還沒有結束。這個年輕的美國人,當時正在美國的殖民地菲律賓服役,對中國充滿了好奇,雖然這個國度正處于劇烈的動蕩之中,甚至在這里旅行也充滿著風險,但是這些都不能阻止這個年輕人的腳步。
他首先到達“冒險家的樂園”上海,這是中國最大的通商口岸。首先進入他眼簾的是各國的戰艦,兩艘日本的,兩艘法國的,一艘英國的,一艘德國的,一艘美國的。他看到浩渺的長江,浩浩蕩蕩進入大海。長江是交通大動脈,“亞洲最繁忙的河流”。
他在吳淞口第一次看到了黃包車,不過他可能不知道,這是從日本傳進來的“東洋”玩意兒,所以又叫“東洋車”。他在黃浦江上看到了舢板和小帆船。不過,他對上海有點失望,這是因為它太洋氣,西方式的賓館和銀行,寬闊的大道與公園,從賓館的窗戶往外看去,他覺得“仿佛是在費城”。他在公共租界“看到了頭上裹著頭巾的高個子錫克教信徒,這是從英屬印度雇來做警察的”。
革命給這個年輕的美國人增添了一絲興奮,其實進入革命中的中國,并沒有那么可怕。的確,這個革命可能是中國歷史上最平和的革命了,雖然也有過幾次戰斗,但是并沒有血流成河。甚至革命都沒有給他的旅行帶來什么不方便,哪怕革命的隊伍和標志到處可見。在上海的老城,他還看到了革命者的征兵站,那里掛著“紅底上有十二個鋸齒的黑太陽的革命者旗幟”,代替了清王朝的黃龍旗。
他還看到了城市里的貧民窟,那里到處是衣衫襤褸的乞丐,垃圾遍地,苦力把一大堆行李從碼頭扛到賓館,街頭小販一瓣一瓣地賣橘子,廟里穿著白色孝服的奔喪者,在燈光下衣著華麗的闊太太……
他去一家老茶館喝茶,發現通往茶館的橋是彎彎曲曲的,那么這一定是上海的城隍廟了。據當地人解釋,修這樣曲曲折折的橋是為了避邪,那些鬼怪繞不過去,會在拐彎的地方掉進水里。他還在中國人家里看到很多神像和佛龕,讓他覺得中國的宗教主要是“為了驅除那些要加害于他們的鬼怪”。
這個年輕的美國軍官,“僅僅有限地看到了這場大動亂的表面現象,也就不可能對此有怎樣深刻的判斷。”但是他對革命中的中國的觀察是細致的,還做了記錄。那時中國正在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吸引著世界的關注,而他更多地看到的是普通的中國人和他們的生活,“不管發生了怎樣可怕的事情,普通人的生活跟過去一樣仍在繼續,也只能繼續。”
香港:大英帝國的炫耀
在上海待了幾天之后,這個美國年輕軍官乘船去了香港,第一次看到這個“仿佛懸在半山腰上”的充滿活力的城市。這個城市俯視著一個壯麗的海港,在地勢最高的地方,懸掛著英國國旗,炫耀著大英帝國的威風。
當船進港時,他看見那里停泊著許多艘遠洋輪船,周圍還擁擠著許多小舢板,上面住著一家老小,甚至還養著雞鴨。妻子掌舵,孩子搖槳,每個人都行使著職責。
他在一家美國人開辦的家庭旅館吃了感恩節晚餐后,乘電車到達太平山頂,從山頂朝港灣望去,非常壯觀的景色,“棒極了,記憶中最好的景象”。
受權刊發,選自《中國記事:1912-1928》(全兩卷),王笛 著,人民文學出版社 2025年4月。
這個美國年輕人注意到那些剛剪去辮子的中國人,他們看上去怪怪的。他對那些英國訓練的士官則是稱羨不已,稱他們看起來“勝過我們一般軍官五倍”。然而他對英國軍官的評價則不高,認為他們“一團糟,至少在香港如此。不整潔,脾氣壞,懶散,拿著手杖游手好閑。給士兵樹立了很壞的榜樣”。他厭惡手杖,他后來成名之后,無論看到哪個國家的軍官拿著手杖敲打靴子,都會感到深惡痛絕。
他在香港的時候,報紙上充斥著有關廣東陷入混亂的報道:巷戰、歹徒搶劫商店、行人被殺、革命政府無力控制局勢、廣州幾乎落入匪徒之手、西江海盜肆虐,不一而足。
還傳說他們已經截斷了去梧州的通道,并殺害了一艘英國江輪的大副。但是這個美國年輕軍官卻認為:“所有這些事端都是兇殘的英國人挑起的,因為他們把局面搞得越糟,他們就越可以堂而皇之地進行干涉。”
廣州:活力四射的新世界
這個年輕人是一個實干家,在這個兵荒馬亂的時代,對中國可以說是一無所知,竟然立即奔赴廣州,想從廣州去梧州進行實地察看。
在廣州,他看到了中國的另一幅景象,仿佛置身于“色彩豐富和活力四射的新世界”:不同的氣味、聲音和身體混雜一起,古老和新奇、生活的迷人和恐懼,竟然可以并存。
在一個貓狗市場,他看到人們先把貓煮熟,然后切開,再掛起來出售;而狗肉則燉在一個大鍋里,再裝盤,供人們一飽口福。他看得目瞪口呆,仿佛進入了一個奇幻的世界。在廟宇,他看見兩只面目兇猛的石獅守在大門口,屋頂雕梁畫棟。街道和弄堂如迷宮一樣,街面是由石頭鋪成的,人們摩肩接踵,大聲嚷嚷,小商小販吆喝、搖鈴,或者敲打木塊,招徠顧客,熱鬧非凡。
所有商品買賣,講價、過秤、交易,都在街上進行。而且大多數交易行為對他來說,都是匪夷所思的:婦女們圍著籃子揀雞骨頭,男子往罐子里塞稻草,剪了頭發后放在報紙上賣……他看到了鴉片煙鬼、歌女、和尚道士、算命先生、端公巫師、郎中,五花八門,目不暇接。他感到驚奇的是,路邊閑人邊聊天邊在衣服上捉虱子,捉到后放到嘴里咬,那噼噼啪啪的聲音,給他們帶來了歡娛。他發現,盡管中國人經常會大動肝火,但是哪怕是激烈的爭吵,也沒有一次真的打起來。
還有用稻草孵小雞,籠子里養的云雀,豬和雞的叫聲。街頭的廁所味道沖鼻,所謂公廁,無非就是一排排的蹲坑,人蹲在一塊木板上,小孩當街大便也屢見不鮮。
他覺得在廣州對比太強烈了,一方面是粗俗、骯臟、水坑、污垢、垃圾,但另一方面又很精致。他看到街邊的匠人,用翠鳥的羽毛在搪瓷上繪精致的裝飾畫,用各種顏色的碎布粘貼成好看的圖案。
他去了租界區沙面,進了外國人的俱樂部。他聽說,有錢的華人在沙面島上藏了金錠和各種值錢東西,總價有200萬至600萬美元之巨。
他目睹了“叛軍”,就是革命黨人,看起來是“一群烏合之眾”。有些看起來是正經人,“但大多數是十足的土匪”。他們的制服是帶有紅邊的淺藍上裝和褲子,背帶綁腿,還有土匪常用的裹布。很多人配有新的子彈帶,有些人提著手槍,手指擱在扳機上。
他還直接與革命軍的官兵聊天,給他們看他的紅領帶和藍襯衫,開玩笑說“我也是個叛黨”,大家哄堂大笑,他離開時候大家還鞠躬道別。他還記錄了所謂的“廣州炸彈團”,其實就是敢死隊,由300名精干的士兵組成,武器都是小型自制炸彈。
他從廣州出發,乘輪船逆西江而上300多公里,到了梧州。有關有強盜出沒的傳聞看來并非聳人聽聞。在一次船靠岸的時候,他看到了“叛軍”的船隊,包括兩艘炮船,三艘汽艇,還有五六條帆船。江上不斷漂下來死尸,因為兩周前軍隊跟土匪有過一次大規模的交火。
叛軍襲擊了一群土匪,抓了66個俘虜,第二天砍了土匪的頭,挖出他們的心烤著吃了。他聽說吃死刑犯的心肝很平常,甚至還聽說過把整個人都吃掉的故事,人們相信吃掉壞人之后,就不會再投胎變成土匪了。
一個星期后,他回到了廣州,繼續觀察那里所發生的事件。他記錄了路途上的見聞,把看到的生活習慣,甚至各種東西的制作方法和價格,都記錄了下來,這表現了他非常強的觀察能力。
1911年12月9日,這個年輕的美國軍官,一個中國革命的觀察者,離開中國去馬尼拉,這次他在中國總共只待了17天。當他再次來到中國的時候,已經是9年以后。在二戰中,他作為盟軍中國戰區參謀長,在中國現代歷史上,留下了許多耐人尋味的故事。
這個年輕的美國軍官,就是后來大名鼎鼎的史迪威(Joseph Stilwell)將軍。
本文節選自《中國記事: 1912-1928》(全兩卷)》“第1章 辛亥革命的特寫鏡頭”。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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