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3月8號,“望滄州”公眾號發布消息,滄州一所大學被罰款15萬元。這究竟是咋回事呢?
原來,信用河北網站公布了滄州渤海新區黃驊市城市管理局在2月28號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的學校是滄州交通學院,這所學校可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以前叫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2012年就獲得了學士學位授予權,2020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的,也算是有一定歷史了。
這次被罰款,問題就出在學校的研究生公寓樓。相關部門檢查發現,這研究生公寓樓居然未經消防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了。要知道,消防驗收可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關鍵環節,這樓沒經過消防驗收就住人,萬一發生火災之類的意外,那后果可不堪設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里,對消防驗收和建筑使用都有明確規定。滄州交通學院的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還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款。這可不是小事兒,所以黃驊市城市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學校開出了15萬元的罰單。
15萬元的罰款,對于學校來說,可能不算一筆特別大的支出,但這背后反映的問題卻值得我們深思。學校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地方,保障學生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像研究生公寓樓這種人員密集的場所,消防設施和驗收流程必須嚴格遵守。
從過往的數據來看,校園消防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火災,由于人員集中,疏散困難,很容易造成重大傷亡。比如之前有的學校因為電線老化、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等原因引發火災,不僅給學生和學校帶來了財產損失,甚至還威脅到了學生的生命安全。這次滄州交通學院的事情,給其他學校也敲響了警鐘,一定要重視消防工作,不能為了圖一時方便或者節省成本,就忽視消防驗收。
對于滄州交通學院來說,交了罰款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趕緊對研究生公寓樓進行消防整改,按照規定完成消防驗收,確保學生的居住安全。也希望其他學校能引以為戒,定期檢查學校的消防設施,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別等出了事兒才后悔莫及。畢竟,學生的安全大于天,任何一點疏忽都可能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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