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記者獲悉,為破解傳統執法模式下企業受罰后整改方向不明、信用修復難等問題,市交通運輸執法機構推行“三書同達”制度。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同步提供《行政合規建議書》和《信用修復告知書》,構建起“處罰+指導+修復”的全鏈條閉環機制。
在傳統執法模式下,企業在接受行政處罰后,常因缺乏整改指引和信用修復渠道而陷入困境。針對這一痛點,市交通運輸執法機構以問題為導向,在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也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行政合規建議書》根據企業的違法事實量身定制整改方案,助力其建立合規管理體系;《信用修復告知書》則明確信用公示期限、修復條件及線上申請流程,為企業消除不良影響提供了清晰指導。
近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向淄博某物流公司送達逾期未年審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步發放了《行政合規建議書》與《信用修復告知書》。該企業被告知可在3個月公示期滿后提交修復材料,并獲得動態車輛年審機制建設的專業指導。
據統計,今年全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累計發出“三書”448份。為確保制度落地見效,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通過專項培訓、案卷評查等方式,不斷提升文書精準度和實用性,推動執法效能與服務質效“雙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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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宗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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