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低價體驗祛痘活動,沒想到費用支出不斷攀升,甚至有消費者背上貸款。近期,多名消費者向新快報記者投訴稱,祛痘機構悟空祛痘存在虛假宣傳、退款難、誘導貸款等問題。記者走訪后發現,該公司通過低價活動吸引顧客到店,后續反復推銷高額年卡,并引導顧客辦理分期。而“治療”所用的“套盒”也僅為普通化妝品備案,不具備治療效果。監管部門已對記者走訪門店進行立案。
消費者投訴
體驗價成“釣餌”
入店后遭遇“圍困式推銷”
消費者黃女士在某平臺看到了悟空祛痘的“16元祛痘”活動后,就前往門店體驗,店員見到她后以“皮膚問題較為嚴重”“16元體驗不適合你”為由,反復勸說她購買其他價格更高的項目。黃女士被說動,購買了高價項目,然而服務還沒做完,門店就倒閉了。隨后,黃女士將剩余服務轉至悟空祛痘深圳海岸城店繼續使用,該門店推銷力度更大,持續鼓動她追加消費,導致她“幾乎被掏空錢包”。
“即使你明確拒絕,他們仍會不斷勸說讓你購買。”黃女士告訴記者,她在治療過程中,曾被多名店員圍繞床邊反復強調她的皮膚問題“十分嚴重”,讓她產生焦慮情緒,“原本治療只需要30分鐘,經常被拖延到一小時,不答應買東西,他們就不讓我下床。”黃女士認為,雖然沒有實際肢體接觸,但在對方人數眾多、時間拉長、店員軟磨硬泡的情況下,她感受到巨大的心理壓力。“這種心理上的緊迫感已經影響到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在軟磨硬泡的推銷下,黃女士購買了多個治療項目,總支出超20萬元。
與黃女士有相同遭遇的消費者還有不少,消費者張女士(化名)也在悟空祛痘及被悟空祛痘收購的痘博士門店遇到了“圍困式推銷”。張女士在廣州一家名為痘博士的門店治療時,曾“5次被困進VIP小房間進行推銷”,花費超10萬元購買了為期三年的套餐,在支付完最后一筆款項后沒多久,她消費的門店就更名為悟空祛痘,營業執照也隨之變更。店員表示悟空祛痘收購了痘博士,可以繼續為其提供服務。去年4月,張女士覺得治療無效,想要退款,悟空祛痘卻以“收款公司與現公司無關”為由拒絕。
消費者李女士(化名)也向新快報記者反映,去年12月,她在悟空祛痘東莞東城世博店消費時被多次推銷,最終購買了價值16800元的套餐。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曾被圍困在店內三個小時,“我不買,他們就不讓我走,也不給我弄臉。”
■悟空祛痘消費者提供的部分護膚品照片,其中部分產品已注銷備案。
祛痘的效果不佳
消費卻層層加碼到背上貸款
多名投訴者告訴記者,當無法負擔更高額的項目費用時,悟空祛痘會引導她們到第三方平臺貸款。
李女士提供的截圖顯示,她先后貸了兩筆款,一筆6800元,一筆1萬元。因擔心利息太高,她提前還了貸款,接受若干次服務后,李女士覺得效果甚微,向店家申請終止服務并退還剩余款項,但遭到了店家的推諉。
黃女士貸款消費了26792元,分9期償還,每期需還3282.31元,粗略估算年化利率達23.99%,緊壓監管紅線。另一消費者江女士(化名)在一悟空祛痘門店的“高壓”推銷下,貸款7608元,分12期償還,每期還款732.9元,粗略估算年化利率高達27.65%,已超監管紅線。
■消費者貸款截圖,貸款金額7608元,還款總額計算得8794.8元。
黑貓投訴平臺顯示,在悟空祛痘的消費者投訴中,涉及貸款的情況較為普遍。有消費者反饋,在貸款后才發現面臨高額利息,甚至有消費者遭遇暴力催收。
還有消費者告訴記者,在辦理貸款和分期還款時消費者需簽署分期消費告知書,抄寫確認“門店不存在任何誘導、引導、強迫辦理該業務行為”。但接受采訪的消費者均表示,貸款過程中,悟空祛痘未詳細介紹年化利率等細節,且貸款資金未到消費者個人賬戶,消費者只負責還款。目前,黃女士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暗訪
治療套盒用的是普通化妝品
為核實投訴真實性,記者暗訪了廣州一家悟空祛痘門店。到店完成個人信息登記、掃碼、掃臉等前置流程后,記者被帶入“皮膚分析室”。店員稱記者“皮膚底層有炎癥”,存在“毛囊堵塞嚴重”“黑頭氧化”等情況。
■位于廣州的一家悟空祛痘門店
盡管記者團購了體驗項目,并多次強調只想體驗,但店員仍堅持推銷“學生福利”方案,稱可“先治療,后付款”,每月只需支付500多元,還承諾“包根治”“無效退款”“不限次數”。但記者未在其電腦價格表中看到500元的選項。
在記者的追問下,店員才坦言“每月500元”的方案總費用為5000多元,系一年的方案,但其表示會給記者使用6800元的套盒進行治療。記者多次要求對方提供服務詳細流程或官方宣傳資料,對方均未能出示,“服務協議”也是在記者一再追問后才拿出來。記者在服務協議中看到,有多項條款內容對消費者不利,例如消費者未按時接受服務或其他個人原因(使用其他品牌產品、不良生活習慣等)導致無效,祛痘機構不承擔責任;若消費者解除協議,需支付相應費用并承擔總服務費用25%的違約金。
后續記者通過藥監局官網查詢得知,所謂6800元的“WKC”系列套盒,備案單位為“北京痘博士痤瘡醫學研究院”,僅為普通化妝品備案,并無醫療功效。
各方回應
監管部門對廣州相關門店立案
針對消費者投訴,記者聯系了深圳海岸城及東莞東城世博店。針對“圍困式推銷”和誘導貸款等問題,悟空祛痘深圳海岸城店否認存在相關行為,表示所有門店均有監控錄像,并稱產品符合要求,效果因人而異。東莞東城世博店亦否認存在相關情況。
悟空祛痘廣東省總代理回應新快報記者稱,由于旗下門店存在加盟店,內控管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不足。悟空祛痘有7天無理由退款政策,門店也有服務標準及相應費用公示,愿意接受外部監督,消費者的合理訴求也會積極解決。消費者可通過小程序或門店內公示的投訴電話進行投訴,通常情況下,三個工作日會進行回應。
資料顯示,悟空祛痘為天津悟空美容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品牌,目前在全國多個省份設有連鎖門店。截至2025年4月21日,黑貓投訴平臺共有567條投訴包含悟空祛痘,其中,悟空祛痘為主體的投訴達185條,其他投訴涉及其合作貸款平臺方、收購的痘博士門店等。投訴內容多為16元活動實為引流、強制推銷、誘導貸款、虛假宣傳、收費不透明、退款難等。
記者暗訪后,將在悟空祛痘廣州門店走訪中掌握的證據移交至屬地監管部門。4月9日,屬地監管部門在接到線索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該廣州悟空祛痘門店進行了現場檢查,對門店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已進行立案調查。
企查查顯示,此前已有悟空祛痘門店因虛假宣傳被罰。去年,悟空祛痘重慶一門店向消費者表示其提供的化妝品有醫療功效,涉嫌對商品的功能作出了虛假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被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00元。
■律師說法
消費者有權主張相關條款無效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孫宇昊律師對新快報記者表示,經營者廣告內容應真實、準確,通過低價體驗廣告吸引消費者,隨后推銷高價項目,可能構成虛假廣告。若經營者并未提供真實服務信息,門店存在夸大治療效果、隱瞞實際風險的情況,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如存在虛構祛痘效果、強制捆綁消費套餐等情況的,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中的合同詐騙罪。
根據悟空祛痘提供的服務協議和分期消費告知書中的條款來看,孫律師認為,或存在加重消費者責任并免除自身義務的情況,極可能屬于格式條款。根據法律規定,這類條款無效,若出現問題,消費者有權主張相關條款無效,且提供方仍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孫律師建議消費者,首先應當固定證據材料,包括合同、付款記錄、溝通錄音、就診記錄等,尤其注意虛假承諾相關記錄材料,并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金融監管機構及黑貓投訴平臺合法反映問題和訴求。如果反饋后仍然無法有效處理的,可以向法律人士尋求幫助,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對于存在暴力催收、偽造身份或其他合同詐騙情況的,則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新快報記者 張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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