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曾因醉酒駕駛被判處拘役,還丟了工作的男子姬某,再次因醉酒駕駛被交警迎澤二大隊民警查獲。這次,雖然其血液酒精含量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但因其第二次醉酒駕駛,依然被刑事立案。
4月21日1時6分,在南內環橋東設卡的迎澤二大隊六中隊民警,截停了一輛灰色小轎車,發現駕車男子姬某渾身酒氣。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的結果表明姬某屬于醉酒駕駛。按照相關規定,交警對其抽血檢測,而最終的血液檢測結果顯示,姬某每百毫升血液含有131.72毫克酒精,屬醉酒駕駛。
交警介紹,單從這一次的血液酒精含量看,姬某尚不夠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交警查證得知,2020年5月姬某就曾因醉酒駕駛被高平交警查獲,被判處拘役的同時,被吊銷駕照,禁駕5年,還因此丟掉工作。此次,姬某屬于二次醉駕,因此被吊銷駕照,禁駕5年,罰款2000元,同時被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張晉峰)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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