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了具有深遠影響的《包裝和包裝廢物法規(guī)》(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簡稱PPWR),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fā)布并生效。這一法規(guī)的實施標志著歐盟在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循環(huán)經濟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旨在從根本上改變包裝行業(yè)的發(fā)展模式,推動包裝產品向可回收再生方向轉型。
相關法規(guī)概述與目標
PPWR法規(guī)的核心目標是確保到2030年,所有包裝都能以經濟上可行的方式進行可回收設計。這意味著包裝不僅要便于分類和回收,還要能夠大規(guī)模地被回收利用。為了實現(xiàn)這一目標,法規(guī)提出了一系列嚴格的設計要求和時間表,為包裝行業(yè)設定了明確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標準。
從2030年1月1日起,所有包裝必須符合可回收再生設計(Design for Recycling)標準,只有達到A、B或C等級的包裝(回收率至少為70%)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
從2038年1月1日起,包裝的可回收再生標準將進一步提高,必須至少達到B級才能投放市場。
這些規(guī)定將促使包裝行業(yè)進行大規(guī)模的技術創(chuàng)新和設計改革,以滿足更高的可回收再生要求。
可回收再生設計參數(shù)
PPWR法規(guī)強調了可回收再生設計的重要性。包裝的設計,包括其各個組成部分,必須確保可回收性,并且能夠通過驗證的收集、分類和回收過程進行有效處理。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法規(guī)提出了多項設計參數(shù),這些參數(shù)對于包裝的可回收性具有顯著影響。
01
添加劑
添加到材料中以賦予特定性能的物質。包裝容器中的添加劑可能導致分揀過程中包裝材料被錯誤分類,并污染所獲得的再生材料。
02
標簽的覆蓋率會影響分揀過程的效率。制作標簽的材料以及膠水或粘合劑的類型也會影響再生材料的質量。
03
套標
套標在包裝主體上的覆蓋率影響分揀的可能性。此外,套標的使用會影響它們與包裝主體分離的能力。制作套筒的材料會影響包裝的分選性和可回收性。
04
密封件和其他小型包裝部件
密封件用于封閉或密封包裝,存在多種類型,如閥門、剛性或柔性部件(包括防篡改收縮包裝、襯里、帽、蓋等)。所用的封口材料會影響分選性。若封口不牢固,會增加垃圾產生。附著在包裝主體上的小型包裝部件會影響包裝的可分離性和可回收性,且這些部件可能在分類和回收過程中丟失。
05
粘合劑
粘合劑應便于在回收過程中分離。包裝上粘合劑殘留物的存在可能會影響加工,或由最終用戶以降低再生材料質量(純度)的方式處理,且可能影響分揀效率。可水洗膠粘劑可確保與主包裝體分離,避免再生材料中出現(xiàn)膠粘劑殘留。
06
顏色
賦予包裝材料顏色的物質。紙張或塑料中被嚴重染色的材料可能導致分選問題,并降低再生材料的質量。
07
材料
應優(yōu)先選用單一材料或容易分離且能確保再生材料高產率的材料組合。
08
阻隔/涂層
添加材料或物質可賦予阻隔性能(阻隔)或應用于表面以提供其他性能(涂層)。包裝中的屏障或涂層會使回收更加困難,因此應選擇能確保再生材料高產率的組合。
09
油墨和油漆/印刷/編碼
油墨和油漆是著色劑與其他物質的混合物,通過印刷或涂層工藝(油墨)或由樹脂或纖維素酯或兩者制成的保護涂層(溶解在揮發(fā)性溶劑中的油漆)施加到材料上。編碼則是直接應用于銷售包裝的印刷,用于批量編碼和其他信息及品牌展示。使用含有特定物質的油墨會阻礙回收,因為這些包裝單元可能無法回收。印刷油墨在釋放時會通過洗滌水污染循環(huán)流,未釋放的印刷油墨則會損害再循環(huán)流的透明度。
10
產品殘留物/易于排空
包裝內容物的殘留物會影響包裝的可分揀性和可回收性。容器設計應便于內容物完全排空,處理時應確保其處于完全排干的狀態(tài)。
11
易于拆解
包裝設計應有助于將不同成分分成不同的物流,避免組件相互牢固連接,以免影響分揀和回收。
經濟激勵與生產者責任
為了推動可回收設計的實施,PPWR法規(guī)引入了與可回收性設計掛鉤的經濟激勵機制。具體來說,法規(guī)提出調整擴展生產者責任(EPR)費用,以鼓勵更可持續(xù)的包裝設計。EPR費用的調整將基于包裝的可回收性表現(xiàn)等級,從而為經濟經營者提供明確的激勵,促使其采用更環(huán)保的包裝解決方案。
這一機制將有助于改善內部市場的功能,同時確保不同成員國之間的經濟激勵具有一致性,避免給經濟經營者帶來管理上的不確定性。通過這種方式,法規(guī)不僅推動了技術創(chuàng)新,還促進了整個包裝行業(yè)的可持續(xù)轉型。
盡管PPWR法規(guī)設定了嚴格的可回收性標準,但某些特定類型的包裝可以獲得豁免。例如,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食品等的包裝可以享受豁免。此外,“創(chuàng)新包裝”在事先通知主管當局后也可以獲得有限期限的豁免。
我國的可回收再生設計標準
可回收再生設計已經成為治理塑料污染的核心手段之一。當前,國家有關部門已全面啟動“十五五”工業(yè)資源綜合利用研究工作,預計“綠色設計”將成為“十五五”塑料污染治理的核心理念與工作重點。可回收再生設計做為“綠色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標準研制成果將直接納入國家政策體系,為塑料制品行業(yè)的發(fā)展提供明確的方向指引和規(guī)范依據(jù)。
2項國家標準:《塑料 可回收再生設計指南 第1部分:PET》及《塑料 可回收再生設計指南 第2部分:HDPE》
1項行業(yè)標準:
《塑料 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
聚焦塑料制品源頭設計,從下游回收再生企業(yè)及應用企業(yè)角度出發(fā),為塑料制品的可回收再生設計提供科學指導。三項標準預計將于5月上旬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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