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景德鎮市一小區發生一起命案,一名52歲的男子馬某某,持刀殺害了針灸店老板娘邵慧琴。
事件發生前,馬某某在邵慧琴店里工作,工作期間,他因腿部受傷并植入鋼釘,構成九級傷殘,半年內無法工作。為此,馬某某先是私下找邵慧琴溝通,希望其能賠償誤工費五萬元,但邵慧琴表示,自己只想給三萬。
無奈之下,馬某某只能起訴邵慧琴,法院一審判賠14萬元,邵慧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依舊維持原判。然而,判決結果下來后,邵慧琴依舊拒不執行,還多次侮辱馬某某,口出狂言,“法院判了又怎樣?有本事讓法警來抓我”、“我老公會來收拾你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等,馬某某最終忍無可忍、情緒崩潰,便持刀將邵慧琴砍死在小區。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什么邵慧琴會為了幾萬塊就把自己的命搭進去,她也不是沒有這些錢啊?
實際上,像這樣惡意欠薪的老板并不在少數,他們之所以敢這么做,就是因為“權大勢大”。
一方面,他們擁有公司的所有權和控制權,能夠通過各種方式巧妙決定員工的薪資待遇,也能通過各種文字游戲來規避責任。
另一方面,他們有著比員工更多的資源和能力,有些老板甚至還可以利用社會關系來逃避法律制裁。
此外,他們還可以輕易地轉移資產財產,即使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也能夠偽造一個“名下沒錢”的假象,來拒絕支付判賠的錢。
所以,在面對討薪者的時候,這些老板才會如此肆無忌憚,畢竟他們對工人的印象都是“老實、好欺負”,完全不會想到自己被舉刀相向的可能。
很多欠薪的老板,都喜歡對工人說“你能把我怎么樣”之類的話,這類話其實非常危險,因為它帶有強烈的攻擊意向,它的潛臺詞也很好懂:我就是要羞辱你,因為你拿我沒辦法,就算你舉起法律的武器,我也能安全退到保護圈里,繼續羞辱你。
而那些前后兩難、水深火熱的工人們,在面臨這樣的情況時,就容易魚死網破,用最粗暴、原始的方式去解決根本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兔子急了會咬人。
為什么討債者殺人?因為欠債者“誅心”!
但凡邵慧琴真的像媒體報道的那樣,“即使借錢也要給員工發工資”,又怎么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
總的來說,這個案件再一次揭示了中國工傷賠償案的執行問題,當工人發現,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拿不到錢,即使勝訴也要被老板踐踏尊嚴與生存權時,他們就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化身最殘酷的“社會修正機制”。
想要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就需要提高違法成本,讓欠債者不敢公然耍賴,同時也要提升社會和法制的保障,讓討債者得到應有的薪資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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