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投訴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確定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監督。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訴受理范圍
(一)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問題
1.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報告義務;
3.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未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交還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二)侵占業主公共收益問題
4.未經業主共同決定,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5.小區公共收益底數不清,管理不規范;
6.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況;
7.違規侵占小區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舊電梯更新不及時問題
8.住宅電梯故障頻發,運行狀況差,出現問題維修不及時;
9.群眾反映未及時申報更新。業主對電梯更新意愿強烈,就電梯更新方式、出資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維保方案等已達成一致,并書面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申報更新,但物業服務企業不配合、不作為,無視業主需求未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更新。
(四)其他問題
10.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物業服務問題,如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投訴受理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不予受理情形
1.與投訴范圍不相符的;
2.不屬于物業服務企業職責范圍的;
3.沒有明確的投訴對象;
4.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四、投訴受理渠道廣大業主可向住宅所在地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受理單位進行投訴。
五、注意事項
投訴人應如實提供信息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法律責任,包括涉及的住宅小區和物業服務企業名稱、詳細坐落、具體問題描述、相關證據(如照片、錄音、視頻、合同等,請一并提供)以及本人聯系方式,以便核實調查。六、市級監督電話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543-3123899 電子郵箱:bzswyk@163.com。
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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