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推動溫州市區普高高質量高品質融合發展,市教育局在市區范圍內實行中考優待“一件事”聯辦,統一審核部門和審核標準,將利民惠民舉措落實到教育民生實事上 。
2025年溫州市區(市本級、鹿城、龍灣、甌海、洞頭)中考政策加分實行線上線下交互,相關部門聯審的工作模式。線上為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線下為各具體聯辦單位。
一、2025年中考政策加分項目
二、辦理時間
2025年中考加分事項網上申請和線上、線下材料提交受理時間為:4月21日—5月10日。各相關聯辦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加分事項審核、公示,6月2日開始學校公示考生加分結果。
三、具體辦理流程
(一)少數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統一由學校完成線上代辦申請。經市民宗局線上審核,市教育局線上確認,完成加分。溫州市民宗局聯系人:高益新,聯系電話:88235113。
線上上傳材料清單:1.考生身份證;2.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需提供所有內容頁,包括其他家庭成員);3.戶口簿不能體現考生與父母子女關系的,請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考生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線上上傳要求:各校代辦員收集加分考生材料,核對材料原件,整理材料順序,并通過“掃描全能王”或其他軟件連續拍攝,以PDF格式輸出,以學生姓名命名,上傳系統。
(二)港澳居民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證明材料,統一由學校完成線上代辦申請,由學校代辦員線下向溫州市港澳辦提交證明材料原件。經市港澳辦審核,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溫州市港澳辦聯系人:張笑吟;聯系電話:88966973。地址: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號樓2121室。
線下提交材料:1.符合政策考生中考優待申請表;2.考生父親(或母親)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3.親屬關系憑證(如醫學出生證明原件);4.考生身份證件原件。以上材料,線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線上提供掃描件。
(三)臺胞子女考生、臺灣省籍考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證明材料,統一由學校完成線上代辦申請,由學校代辦員線下向屬地臺辦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經屬地臺辦和溫州市委臺辦審核,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溫州市委臺辦聯系人:林一若;聯系電話:88961255。地址: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號樓1241室。
線下提交材料:
1.臺灣省籍考生:戶口本(考生本人籍貫為臺灣省或中國臺灣)。2.臺灣戶籍考生:考生本人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臺胞證)。3.臺胞子女考生(考生持有大陸身份證):父(母)親一方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臺胞證)、父母結婚證、親屬關系憑證。
以上材料,線下提供原件,線上提供掃描件。
(四)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統一由學校完成線上代辦申請。由考生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屬地僑辦提交證明材料,并在屬地僑辦窗口完成“三僑生”身份認證材料的線上操作(詳情可咨詢窗口工作人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由屬地僑辦初審、溫州市委統戰部(市僑辦)復審、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
線下提供材料:
申請人為歸僑:1.考生身份證;2.歸僑證;3.出入境記錄。
申請人為歸僑子女:1.考生身份證;2.父母一方的《歸僑證》、身份證;3.親屬關系證明;4.歸僑的出入境記錄。
申請人為華僑子女:1.華僑所持的住在國居留證的公證或認證原件及翻譯件原件(詳見備注);2.華僑居留證原件及中文翻譯件;3.華僑護照原件及出入境記錄;4.親屬關系證明;5.考生身份證。
備注:華僑所持的住在國居留證的公證或認證根據下面擇一提供:
A:海牙公約國家由境外居住國的移民局等權威部門出具的居留情況附加證明書原件;
B:非海牙公約國家由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國外居留證的認證或公證原件。
(五)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含移交至地方的)子女考生
由考生監護人統一向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交證明材料,經核實后報溫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完成審核,名單報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溫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孫青,聯系電話:88051025,地址:溫州大道2299號1401室。
線下提供材料:
1.身份證;2.戶口簿;3.烈士光榮證(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證明書、殘疾軍人證等;4.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六)退出現役1年以內軍人子女
由考生父母(退出現役1年以內的軍人,以退役命令為準),統一向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交證明材料,經核實后報溫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完成審核,名單報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
溫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高郭敏,88051055;鹿城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金麗莉,88661033;龍灣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張博,86851608;甌海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楊明明,86052765;洞頭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周永,63360625。
線下提供材料:
1.身份證;2.戶口簿;3.轉業證或退伍證、轉業審批表或退出現役登記表;4.涉及優待事項的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獎勵證書、獎勵表及艱邊地區和特殊崗位相關材料等;5.與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結婚證、出生證明等。
(七)現役軍人子女考生
由考生的父母(現役軍人)所在部隊,按照浙政聯〔2024〕2號文件要求提交證明材料。由溫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審核,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中國人民解放軍浙江省溫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聯系人:李小月,聯系電話:88039321,地址:溫州市鹿城區五馬街道縣學前20號。
線下提供材料:
1.身份證;2.戶口本;3.軍官證(現役轉改文職證);4.涉及優待事項的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彰獎勵及艱邊地區和特殊崗位相關材料等;5.與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結婚證、出生證明等。
(八)符合條件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監護人統一向所屬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提交證明材料,市公安局完成逐級審核,名單報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溫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聯系人:虞一峰,聯系電話:89980847,地址:溫州市鹿城區惠民路公安科技大樓。
線下提供材料:
1.公安民警所屬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證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時證明其與擬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關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證、警官證,公安民警與配偶結婚證,公安民警、配偶與子女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子女的身份證和學籍證明等復印件(需加蓋公安民警所屬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因公犧牲或者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的證明材料(烈士證明書、公安英模證書、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傷殘人民警察證)復印件(需加蓋公安民警所屬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公章)。
(九)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隊伍指戰員子女考生
由考生監護人統一向溫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提交證明材料。由溫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完成逐級審核,名單報市教育局確認,完成加分。溫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聯系人:鐘慧亮;聯系電話:86509603;地址:溫州市鹿城區會展路119號溫州市消防救援支隊人事處。
線下提供材料:
1.符合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
(1)所屬消防救援支隊政治機關證明其消防救援人員身份,同時證明其與擬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關系;
(2)干部證(消防員證)、消防救援人員與配偶結婚證、配偶戶口本和身份證、子女戶口本和身份證、出生證。
2.除提供第一條中的證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還需出具下列一種證明材料:
(1)在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消防救援隊伍工作的任職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2)有子女后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消防救援隊伍工作累計滿5年的消防救援人員提供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干部履歷表(加蓋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門公章);
(3)因公犧牲或者因公傷殘四級以上的批復或證明;
(4)榮立二等功或三等戰功(含)以上的公文,三等戰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門予以認定的證明;
3.除提供第一條中的證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還需出具下列一種證明材料:
(1)烈士的批復或證明;
(2)英雄模范的批復或證明;
(3)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消防救援隊伍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消防救援隊伍工作的任職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4)在飛行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任職命令和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5)有子女后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消防救援隊伍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飛行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消防救援人員提供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干部履歷表(加蓋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門公章)。
(十)援鄂醫療隊員及受市級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子女考生
由溫州市衛健委提供2025年符合加分條件的一線醫務人員子女考生名單,市教育局確認后,完成加分。溫州市衛健委聯系人:蔡王策;聯系電話:88580100。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市府路490號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715辦公室。
線下提供材料:
1.援鄂醫療隊員和受到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線醫務人員所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證明(模板附后);
2.醫務人員的身份證、結婚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子女的身份證和學籍證明等復印件(復印件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相關表彰文件。
證明(模板)
xxx同志(身份證號為:xxxxxxx)為xx單位援鄂醫療隊員/為符合國發明電〔2020〕10號文件精神規定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并已通過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備案。XX同志獲得xxxx表彰(如為援鄂人員可不填寫表彰),其子/女姓名xxx(身份證號為:xxxxxxx),戶籍地為xxx,現在xxx就學,xxxxx(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聯系電話:xxx。
本人簽字:
日期:
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所在單位蓋章:
主管單位領導簽字:
主管單位蓋章:
四、市、區教育局和市局直屬學校咨詢電話
1.溫州市教育局:88636202;
2.鹿城區教育局:88262815;
3.龍灣區教育局:86996599;
4.甌海區教育局:88596969;
5.洞頭區教育局:63482142;
6.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聯系人:葉海雙,聯系電話:56801235;
7.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聯系人:張慧敏,聯系電話:55599710;
8.溫州藝術學校聯系人:吳莉曉,聯系電話:18969792623;
9.溫州市九山學校聯系人:金裊裊,聯系電話:56660820;
10.溫州市外國語學校聯系人:黃可可,聯系電話:56905963;
11.溫州私立第一實驗學校聯系人:戈拉結,聯系電話:55592811;
12.溫州東甌中學聯系人:王瑤,聯系電話:18367693304。
五、各屬地僑辦、臺辦地址及聯系電話
1.鹿城區僑辦:鹿城區政務服務中心(寬帶路18號)211室,聯系人:徐馳,聯系電話:59397890;
2.龍灣區僑辦:龍灣行政服務中心東裙樓A401辦公室,聯系人:王潔雅,聯系電話:86966921;
3.甌海區僑辦:甌海區行政審批中心2號樓一樓53、54號窗口,聯系人:李大張,聯系電話:85255560,85255562;
4.洞頭區僑辦:洞頭區北岙街道縣前路12號區政府統戰部311辦公室,聯系人:陳玉君;聯系電話:85208345。
5.鹿城區臺辦:鹿城區廣場路188號鹿城行政中心16號樓203辦公室,聯系人:徐肖戈,聯系電話:88030175,15957708872;
6.龍灣區臺辦:龍灣區永寧西路506號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1204A,聯系人:陳文潔,聯系電話:86992231,15888197250;
7.甌海區臺辦:甌海區婁橋街道洲洋路6號甌海行政中心1號樓1118室,聯系人:葉慧慧,聯系電話:85550283;18257765550;
8.洞頭區臺辦:洞頭區縣前路1號洞頭區臺辦,聯系人:陳菲,聯系電話:63350080,13968909812。
1.市局直屬學校提交屬地僑辦、臺辦線下材料,分配如下: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溫州藝術學校、溫州市外國語學校線下材料送鹿城區僑辦、臺辦,溫州市九山學校、溫州東甌中學線下材料送龍灣區僑辦、臺辦,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私立第一實驗學校線下材料送甌海區僑辦、臺辦。
2.非溫州市區初中學校就讀,選擇回戶籍地(市區)報考或錄取的考生,屬于少數民族加分對象的,加分申請由各錄取地確認點(報考點)負責線上代辦;屬于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胞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等中考政策加分對象的,加分申請由各錄取地確認點(報考點)負責線上代辦,線下材料送戶籍地僑辦、臺辦審核。
3.溫州市區初中學校就讀,選擇回戶籍地(非市區)錄取的考生,屬于加分對象的,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來 源:溫州教育發布
封面圖:AI
編 輯:瞿含張
二 審:曾云畢
三 審:林 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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