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馬上湊錢!請再給我一次履行的機會……” 拘留所門前,長期躲避執行的包工頭繆某某終于服軟,主動聯系家屬籌措4萬元賠償款,并就剩余債務與申請人達成分期履行協議。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順利化解,正是靖江法院以硬核執行措施捍衛司法權威的縮影。
夏某某與繆某某、張某某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經靖江法院判決,被執行人繆某某需賠償申請執行人夏某某醫療費損失12萬余元,被執行人張某某對繆某某承擔賠償責任部分的20%向夏某某承擔賠償責任。執行立案后,張某某懾于法律的威嚴主動履行,但繆某某卻置若罔聞,企圖憑借 “拖延戰術” 逃避責任。
在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團隊凌晨突擊,將繆某某堵截在家中。經過前期調查,執行干警了解到繆某某目前在多個工地承包裝修工程,但面對干警詢問,繆某某卻堅稱“承包工程未收到款”。執行干警立即對其手機進行核查,發現繆某某微信在被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前,存在較多大額流水,而凍結后則沒有進賬,顯然存在刻意逃避的可能。執行干警當場嚴肅警告:“如查出在判決書生效后有故意轉移隱藏財產的情況,將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執行干警的正告,繆某某仍存在僥幸心理,支支吾吾,企圖蒙混過關。執行干警當即向繆某某宣讀拘留決定書。
當警車抵達拘留所門口時,繆某某終于意識到法官是“動真格的”,心里頓時慌了,連忙向法院求情,表示已經認識到錯誤,請求法院給其機會聯系家屬籌款,后當場履行了4萬元,對剩余款項也作出安排,承諾今后每月支付2,000元,爭取在2025年底全部結清。申請執行人也表示愿意與其和解,案件得以有效化解,鑒于拘留的目的已經達到且繆某某用實際行動真誠悔過,遂在對繆某某訓誡后,決定暫不予以拘留。
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是每位被執行人應盡的義務,任何僥幸心理、蔑視司法權威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在今后的工作中,靖江法院將繼續加大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打擊力度,強化執行措施,以“如我在執”的工作理念切實解決當事人“急難愁盼”問題,全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