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視頻稱,浙江舟山普陀山景區工作人員嫌麻煩把輪椅藏起來拒絕租借,自己無奈只能拄拐行走。近日,普陀山景區游客中心工作人員回應記者采訪時稱,清明假期游客較多,輪椅全都租出去了,不存在藏起來拒絕出租的情況。
眼下春暖花開,正是旅游好時光。對行動不便的老年游客、殘障游客而言,在景區游覽少不了輪椅。目前,各地景區客服中心都為特殊游客提供輪椅服務,游客交押金即可免費使用,“完璧歸趙”后再退還押金。此外,部分景區還有商業機構提供輪椅租賃服務,使用輪椅自然是收費的。
上述網友在普陀山景區沒有租到輪椅,只能拄拐行走令人同情,這種旅游體驗非常不好。果真是景區嫌麻煩把輪椅藏起來拒絕租借嗎?筆者更相信景區的說法,即輪椅全都租出去了,沒有存量輪椅可供租借。因為該景區“輪椅儲備也就七八輛,沒有100輛那么多”。僅七八輛令人詫異。
普陀山景區作為中國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國家5A級旅游景區,受到國內外游客青睞。比如今年正月初二,單日進出客流量超18萬人次;清明小長假期間進出游客約27萬人次。在這么多游客當中,需要輪椅的特殊游客占有一定比例。當該景區僅有七八輛輪椅,部分游客只能艱難行走。
這表明該景區公共配套服務明顯不足,沒有根據特殊游客對輪椅的需求提供租借服務。那么,是景區不愿意為此增加投入,還是游客對輪椅需求不穩定難以準確把握?坦率說,景區為特殊游客提供輪椅租借服務是一項基本公共服務,是景區應盡的法律義務,不管愿不愿意,都應該投入。
2023年通過并施行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共服務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無障礙設備和輔助器具,標注指引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無障礙服務。國有景區自然屬于公共服務場所,輪椅屬于無障礙設施,景區應當充分保障供給,滿足特殊游客的游覽需求。
雖然說特殊游客對輪椅需求不太穩定,有時候需求多,有時候需求少,很難根據需求準確提供輪椅。但有兩個指標可供參考,要么根據每日平均需求量提供輪椅租借服務,要么按照日最大需求量提供輪椅。而且,每一輛使用過的輪椅還要確保及時返還租賃點,以保障輪椅能高效率利用。
部分景區之所以出現商業化的輪椅租賃服務,表面上看是商業服務彌補了景區服務的不足,充分保障了特殊游客的需求,但實際上,是景區公共服務不足給了商業機構營利的機會。從這個角度來說,所有景區都應該審視輪椅供給能否滿足游客正常需求,如果供給不足,要及時補足短板。
因為我們已經進入新旅游時代,無論是每年國內出游人數,還是旅游消費總額,都在不斷刷新紀錄。我國也通過多種舉措支持鼓勵旅游消費。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每個旅游景區都應該根據游客實際需求不斷完善公共配套服務,提升旅游體驗,既為景區塑造好形象也有助于做大“蛋糕”。
就輪椅這一基礎公共配套設施而言,景區不但要充分保障供給量,而且還要規范管理輪椅的使用。比如之前某景區有部分身體健康、行動方便的游客,為了走殘障人通道節省排隊時間和體力,竟然冒充殘障人租賃輪椅,這必然擠占有限的輪椅資源,使真正有需求的特殊游客無輪椅可借。
因此,還得防范“假殘障人”故意干擾景區輪椅租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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