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4月21日消息,今天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規范駕駛輔助宣傳與應用的倡議書,倡議:規范營銷宣傳行為。
倡議書中指出,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避免使用模糊或誤導性表述,確保功能命名科學嚴謹,防止駕駛員誤用、濫用風險。
對已發布的失實信息應及時澄清并整改,主動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切實履行告知義務。企業應建立面向用戶的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產品告知機制。全面告知駕駛員責任、系統基本信息、正確使用方式和應急處置方法等核心內容,確保用戶清晰認知駕駛輔助與自動駕駛的本質區別,共同筑牢道路安全防線。
具體如下:
1、切實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企業應加強能力建設,健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強化產品安全設計,明確系統功能邊界與安全響應機制;合理設計人機交互方式,確保信息提示及時并易于理解;開展充分的研發、測試與生產管理,持續保障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質量安全。
2、規范營銷宣傳行為。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避免使用模糊或誤導性表述,確保功能命名科學嚴謹,防止駕駛員誤用、濫用風險。對已發布的失實信息應及時澄清并整改,主動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3、切實履行告知義務。企業應建立面向用戶的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產品告知機制。全面告知駕駛員責任、系統基本信息、正確使用方式和應急處置方法等核心內容,確保用戶清晰認知駕駛輔助與自動駕駛的本質區別,共同筑牢道路安全防線。
以上倡議,請各相關企業積極響應、認真落實。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將繼續發揮行業組織的引導與協調作用,強化行業協同治理,推動技術穩步有序發展,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出行體驗。
更早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眾號發文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若車企通過廣告或宣傳材料虛構、夸大輔助駕駛功能(如將2級輔助駕駛描述為 "自動駕駛"),誤導消費者購買,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虛假宣傳行為處以廣告費用5-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若虛假宣傳造成嚴重后果(如引發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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