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繼曲曲大女人偷稅案引發輿論震蕩后,日前曝光的涉稅大案再撕開了行業逃稅一角。一家MCN機構通過構建跨省涉稅灰產網絡,和財稅中介合謀,將主播打賞收入包裝為技術服務費,形成了涉及700余名主播、價稅合計2.26億元的逃稅大案。這個案例中的主播逃稅已從個體偶發行為,成為了依托專業分工、政策套利的系統性違法行為,具備了“批發化”的特征。
01 700多名主播,偷逃3200萬元
“高賦帥”栽了。
4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通過央視公布了一起重大偷稅案件。一所名為“廣東惠州高賦帥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高賦帥公司”)的MCN機構,伙同不法中介虛開、偷稅、騙補,其通過設立空殼公司,虛開發票1196份,價稅合計2.26億元,為旗下700多名主播偷逃個人所得稅3200多萬元,同時,公司少繳各項稅費合計約2100萬元。
以往被曝出的逃稅都是大主播,這起作案核心則是MCN機構。在招聘軟件上,高賦帥公司稱自己是“目前全國頭部公會”,月流水5000萬,直播間50多個,公司講實力干實事,目的就是兩個字,“搞錢”。諷刺的是,該公司還曾出現在惠州市2023年度“統計守信企業”候選單位里。
在這個案件里,主播和MCN機構逃稅的手段看起來復雜,但拆開來看,其實就是通過一些看似合法的操作,來掩蓋收入、少繳稅款。
MCN機構的主要收入來自旗下主播的網絡打賞,正常的流程是網絡平臺把打賞資金轉給MCN機構,MCN機構再轉給主播,同時要為主播按“工資”或“勞務報酬”代繳個人所得稅。
但稅務局發現,高賦帥公司一年營業收入2.01億,旗下活躍主播700多人,稅務系統里卻沒有代扣代繳個稅記錄。
它的逃稅方式是,把公司收到的網絡平臺主播直播打賞收入,偽裝成“信息技術服務費”打給10家空殼公司,再由空殼公司把錢打給自家機構的員工,由員工把錢分到主播個人賬戶。
在這個過程里,MCN機構把主播的“打賞收入”偽裝成了“技術服務費”,就像你打工賺了100元,公司把錢給你,卻說這100元是“買你家的礦泉水”,還開了一張假發票,假裝這是購買商品的錢,而不是你的工資。
錢就以這樣的方式轉出,同時,這些空殼公司開具的信息技術服務費發票,又被當作了這家MCN機構的經營成本。
這樣做達到了兩個效果,主播逃避個稅;用這些發票抵扣增值稅,減少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款。
這背后還有更復雜的利益鏈條。根據央視的曝光,這家MCN機構還和一家名為“廣州玖億財稅顧問有限公司”的財稅中介機構“勾結”。
這家財稅中介以 “稅收籌劃” 為幌子,誘導MCN機構在外地某產業園里成立大量空殼公司。因為該產業園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在園區注冊企業繳納稅款后,會有一定比例的返還。這些空殼公司沒有實際業務,就是用來虛開發票的,而園區也未跟蹤核實。
MCN機構用這些虛開發票達到逃稅目的,而財稅中介不僅向MCN機構收取服務費,還能從園區的返利中獲利,廣州玖億公司就通過這種方式獲取了地方獎補3000余萬元。
鳳凰網財經就逃稅一事致電廣東惠州高賦帥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廣州玖億財稅顧問有限公司公開電話,目前均顯示為空號或已關機。
02 平均一位主播逃稅4.6萬,逃稅正批發化、產業鏈化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稅務部門對169名網絡主播開展檢查,累計查補收入8.99億元。
主播逃稅的新聞,多到普羅大眾已經生出了免疫力,在這個過程里,逃稅手法還在升級。
此前最常見的手法是,將收入性質進行轉換。
比如將“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利用不同稅種或稅率之間的差異,來降低稅負。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會計碩士特聘導師丁會仁介紹,勞務報酬所得適用3%-45%的累進稅率,而經營所得適用5%-35%的累進稅率,兩者間的最高稅率,相差了10%。
不僅如此,“經營所得”相比于“勞務報酬所得”,有更多操作空間。丁會仁表示,“勞務報酬所得”的扣除相對固定,而“經營所得”可以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一些主播就是通過虛構經營業務、虛增成本等方式,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逃稅。比如將個人的生活費用計入經營成本,或者虛構不存在的業務支出進行扣除。
2021年曝光逃稅6.43億的薇婭,就采用了這一手法。通過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虛構業務,將直播帶貨取得的傭金等“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企業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
同年被曝光的主播雪梨(本名朱宸慧)、林珊珊也分別通過這一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3036.95萬元、1311.94萬元。
有的則是通過“陰陽合同”等方式,隱匿真實收入。
比如2024年年底曝光的主播王子柏,網名為柏公子,粉絲量達292萬,與部分合作商家簽訂“陰陽合同”,將在直播平臺帶貨的傭金一拆為二,一小部分走平臺正常結算流程,剩下的大頭則由其母親個人銀行賬號線下收取,借此達到逃避直播平臺抽成,隱匿收入、逃避繳納稅款的目的,逃稅749萬元。
主播田小龍,粉絲量達300多萬,直播間銷售的服裝常常被粉絲一掃而空,但2022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申報僅僅只有3488元,遠低于普通打工人,事實上是通過個人賬戶收取網店銷售收入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少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735萬元。
“雙管齊下”,這兩類方式在主播逃稅中常見。2025年不久前剛被曝光的主播曲曲大女人,也是通過個人賬戶收款隱匿銷售收入,以及將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等手段偷逃稅款。
而這一次700名主播的逃稅案件里,逃稅手法再次升級,發展為多方利益交織驅動的利益鏈條。
700多名主播,統計逃稅3200多萬元,平均下來一位主播逃稅4.6萬元,相比于大主播動輒上百萬的逃稅額來看,數字有些小巫見大巫。但這也正是這一事件的特別之處,直播行業里,已經出現了逃稅“批發”業務。
在這起案件中,MCN機構以幫助主播“避稅”為誘餌招攬主播,在每筆“免稅”的收入中扣取“手續費”,同時利用虛開發票抵扣稅款,還能與不法中介共享騙取的地方獎補,主播逃稅已經從“個體化”發展到“產業鏈化”,MCN機構與中介聯合,形成了“注冊-開票-分賬-返利”的全鏈條逃稅。
03 為什么被曝光逃稅的總是主播?
“賺最快的錢,逃最多的稅”,為什么被曝光逃稅的總是主播?
一位業內人士對鳳凰網財經解釋,之所以主播容易被曝光逃稅,與主播的收入流水構成復雜,容易藏匿有關。
他舉例,平臺上的軟廣植入,有主播會和商家私下對接,這不在平臺的監管里。同時,有主播會做私域流量,將平臺上的粉絲轉化到私域中,這其中的收益彈性很高,很難被監管到。又比如直播帶貨的收益,看似成交額很高,但還要扣除售后退貨等,“這些都很復雜,就看各家公司、主播怎么去處理”。據其了解,有小MCN機構會拿著“避稅”為誘餌招攬主播,但大MCN機構則明面上不會,會更注重合規。
丁會仁也表示,主播收入來源復雜,包括打賞、廣告費、銷售分成等,部分收入通過私下交易或第三方平臺轉移,難以追蹤,增加了稅務核查的難度。
海南威盾律師事務所羅榮律師則從政策角度進行了解讀,她表示,直播行業作為新興業態,稅收政策尚未完全明確其收入性質歸屬,導致執行口徑不一。所以部分主播利用政策漏洞,通過虛開發票、轉換收入性質等方式逃稅。
“稅務部門對直播行業的監管主要依賴傳統稽查手段,而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不足,平臺與稅務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跨區域經營也增加了稅收協同的難度”,羅榮表示,不過隨著技術手段升級,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稅四期”系統實現了“數據管稅”,稅務機關可通過直播平臺、支付機構、銀行等多方數據交叉比對,能夠更精準地監測異常交易和隱匿收入,如頻繁大額私戶轉賬、收入與申報明顯不匹配等,使得主播的逃稅行為更容易被曝光。
對于這類MCN機構打著“避稅”的幌子吸引主播,丁會仁表示,這兩者間有明顯區別,避稅是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稅負減輕和少納稅的實踐活動,行為不具有違法性;而逃稅是公然違反、踐踏稅法,采取謊報、隱匿等非法手段達到少繳或不繳稅款的目的,是一種違法行為。
“在大數據面前,可以說每個人都是透明的,與其被查岀來,不如主動稅務合規”,丁會仁表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