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大無語
又又又發生
交警蜀黍不得不吐槽一下
之前什么“三進宮”“ 四進宮”
都“弱”爆了
東勝區一男子
從2011年開始
就因無證駕駛開始他的“開掛”人生
竟然酒后無證“七進宮”
案例回顧
2025年4月12日上午10時30分許,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東勝大隊民警在伊克昭大街與鄂托克西街交叉路口執勤時,發現一男子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該男子吞吞吐吐,稱自己忘記帶證件,而且電子證件也無法登錄,察覺有異樣的民警立刻對其進行進一步核查。核查結果讓民警大吃一驚,原來駕駛員劉某竟然是“老熟人”!
→→2011年6月13日因無證駕駛被東勝區交管大隊查獲
→→2019年7月5日因醉酒駕駛被東勝區交管大隊查獲
→→2020年3月29日因無證駕駛被達拉特旗交管大隊查獲
→→2022年11月7日因醉酒無證駕駛被準格爾旗交管大隊查獲
→→2024年5月18日因無證駕駛被準格爾旗交管大隊查獲
→→2025年3月12日因無證駕駛被東勝區交管大隊查獲
→→2025年4月12日無證駕駛被東勝區交管大隊查獲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有規矩
開車要守法
一旦觸碰法律底線
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來源:東勝交警
編輯:張亞楠
二審:賈焮瑜 李小璐
終審:劉洋 張巨偉
手機購票方式
下載“大麥”APP、貓眼APP、攜程APP或票星球任意一款,搜索【“歌游內蒙古·鄂爾多斯之春”群星演唱會】進行購票;
抖音搜索小程序聚匯麥或票蜜蜂,搜索【“歌游內蒙古·鄂爾多斯之春”群星演唱會】進行購票。
鄂爾多斯文體交通廣播
東勝區、康巴什區、伊金霍洛旗、烏審旗、準格爾旗、杭錦旗、達拉特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