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房佳偉 王楠
“我們只是想發泄情緒,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近日,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三坪墾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上,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李某、張某聲淚俱下地說。
2024年2月12日凌晨,在兵團第十二師三坪農場某小區15樓,李某和未婚妻張某討論結婚事宜時產生矛盾,發生激烈爭吵。
伴隨著爭執聲,李某將鐵制水壺、保溫桶、瓷盤等物品拋擲窗外;張某也怒火中燒,接連拋出梳妝臺上的瓶瓶罐罐。其間,樓下“哐當”一聲巨響,李某拋下的瓷盤砸中一輛汽車。
群眾報警后,公安機關迅速介入。經查,在10分鐘內,李某和張某先后7次向樓下拋擲物品,落至單元樓前停車位、綠化帶內,并致使一輛車受損,損失價值為3680元。
三坪墾區法院審理案件期間,李某、張某賠償被害人損失并致歉。其間,他們多次哽咽:“我們籌備婚禮壓力大,爭吵中一時沖動,想發泄情緒,現在不僅婚禮延期,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從居民樓15層拋擲危險物品至單元樓停車位及綠化帶,造成樓下車輛受損,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判處兩人犯高空拋物罪,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罰金三千元;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罰金兩千元。目前,上述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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