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下午五點多
鼓樓區一個交叉口公共視頻
記錄了以下畫面
手拿雨傘、身穿紅色馬甲的行人張某
發著高燒、步履蹣跚地
走在過街斑馬線上
人還沒走到街對面
突然暈倒在斑馬線上
隨后,驚險的一幕發生了
查微析疑 還原交通事故真相
當天,陳某某下班以后,駕駛私家車路過東浦路。因為10月27日是陰天,光線不好,陳某某駕駛的車輛為避讓對向來的電動自行車以及私家車輛,把車往人行道的左邊稍微打了一下方向,結果壓到張某,于是他趕緊撥打110。
暈倒的張某馬上被送往醫院救治,司機陳某某墊付了醫療費。不幸的是,2023年12月8日,張某在醫院因呼吸衰竭死亡。
為什么遭遇車禍一個多月后,張某是因呼吸衰竭死亡?根據醫生診斷,發生車禍之時,張某已身患肺癌晚期,且正發著高燒。司法鑒定機構認為,張某因肺癌晚期致呼吸衰竭死亡,而交通事故的骨折傷情起次要作用。根據相關規定,次要作用以上應追究刑事責任。據此,公安機關以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陳英:交通事故在被害人張某死亡原因中的占比程度是多少,成為本案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一個關鍵。
按照辦案程序規定,鼓樓區人民檢察院提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部門對張某死亡原因進行技術性證據審查。這一審查,卻發現該案的證據材料疑點重重。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部副主任 林超凡:案情描述的損傷過程和案件影像學資料里面顯示的骨折形態是不匹配的。張某胸12椎體骨折是沿著脊柱垂直方向的作用力造成的。人在平坦地上被車輛碾壓的時候,車輛碰撞力的方向和自行摔倒的垂直力是完全不同的。
經審查認定,張某符合急性呼吸衰竭死亡。但其胸12椎體壓縮性骨折、肋骨骨折等為交通事故所致的依據不足。而且,從張某發生車禍到死亡,整整經歷了42天的時間,交通事故在其死亡中占比是否達到次要作用?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林應輝:本案在技術性證據審查過程中,對死因鑒定存在重大分歧,可能影響到案件定性。我們第一時間聽取了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的案件匯報,也了解了在案的證據情況以及本案的分歧焦點。就相關的疑點,我們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
檢察機關要求對相關證人、車速鑒定、被害人就診記錄、行車記錄儀等證據開展外圍調查。此外,在檢察機關要求下,2024年9月,公安機關專門組織開展偵查實驗,還原案發現場。
2024年10月,福州市、鼓樓區兩級檢察院邀請全省三級檢察機關檢察技術專家,在全省首次召開鑒定意見專家論證會,綜合運用影像資料分析、診療記錄對比、行車軌跡投影等方法,對案件要素及分歧點進行分析論證。
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陳英: 經過專家論證以后,形成一致意見,被害人張某的死亡原因中,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參與的部分,只能是作為一個死亡誘因來判定。
根據公安部的《法醫學死亡原因分類及其鑒定指南》,死亡誘因是機體死亡中非必然存在的因素,沒有達到刑法上因果關系認定標準。那么,陳某某就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為此,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召集了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員、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省市檢察院法醫學專家、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等,就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組織公開聽證。
2024年10月31日,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11月4日,陳某某拿著錦旗來到了鼓樓區人民檢察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陳某某:在答案還沒出來之前,我和整個家庭的心情都非常沉重,每天就想著這個事情,(起訴的話)等于工作都會受到影響?,F在整個結果出來,對我來說,身上的包袱就沒有了,松一口氣了,也讓我擺脫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整個處理過程很公平、公開、公正,讓我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福州市檢察機關協同聯動、一體履職,集約司法資源、凝聚監督合力,一聲對在案證據的質疑、一場事關罪與非罪的聽證會、全省第一份針對偵查實驗的技術性證據審查,這背后凝結著檢察機關對“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是貫徹落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具體回應。
來源 | 福州廣播電視臺 鼓樓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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