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聊起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如果一個家庭“絕后”會什么樣。
我們知道某個熟人就是走了這樣一條路,他和老婆都選擇了不要孩子,他們現在年齡也大了,很少社交,哪怕父母離世也沒有怎么操辦。在他們看來,人生就是走一場,“故事”在他們這里終結就好。
這讓我想起了小時候在農村認識的一家人,夫妻倆原本有個孩子,但不幸夭折了,后來他們就沒有再要孩子,幾十年后聽說這家人已經“沒了”,房屋和土地也流動到了集體。
聽起來比較悲傷,可這確實是有些人的選擇。
那么,“斷了香火”能有什么后果呢?
“父母”曾經也是孩子,也許他們只是想活在過去!
社會的觀念不一樣了,或者說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決定了“四世同堂”很難復現了。看看周圍的人,多少00后、10后的孩子對于自己的曾祖父和曾祖母有什么感覺?
幾乎跟陌生人一樣,生死無關。這話說起來冷酷,其實未必是孩子的無情,而是人與人的關系、感情不完全在于血緣,還要看長期的陪伴、相處,以及利益和情感的交流。
絕大多數人都是自我的,其表現就是心里裝不下太多人,一般人心里也就是四五個重要的人,再多就沒有那個“容量”了。
打個比方,對于戀愛期間的年輕人而言,他們心里眼里只有彼此,哪怕父母都要居于次位,等到他們結婚,那心里不過是再加上孩子和個別朋友而已。
理解了這一點,就知道“父母”不是一開始就是父母,他們也曾是“想仗劍走天涯”的孩子和少年,他們懷念過去一家人其樂融融的日子,但卻再也回不去了。
孩子本來就要遠離父母,就像河流遲早會回歸大海!
我樓上有個鄰居是退休老師,夫妻兩人生活,平常很少見他們的孩子回來,大概在他們七八十歲的時候,他們其中一個子女才過來把他們搬走照顧。
老人很文雅,有次他就談人生虛幻,孩子跟自己的緣分也就是二十多年,“之后都是他們自己的人生,跟我沒有什么關系了”。
當時我還不太理解,后來讀到一句話,“借我而生,卻非為我而來”,然后我再看孩子就有了更深的體悟。
孩子小的時候非常可愛,你很愛他們,但你如果真的愛他們,就必須讓他們飛出家門,讓他們的翅膀變硬,哪怕是要以傷你心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