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大家享受著網絡便捷的同時,因操作失誤導致錯轉款項的事情時有發生。將錢款誤轉他人支付寶賬戶后被“借唄”劃扣,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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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饒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宗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2022年之前,原告詹某某曾向其朋友詹某生借款。詹某某與劉某生則是在支付寶“螞蟻森林”游戲中認識并添加為好友。2022年1月8日,原告詹某某本想將所借款項還給朋友詹某生,卻由于疏忽,將同名不同姓的劉某生的支付寶誤以為是朋友詹某生的,不慎把10000元轉至劉某生的支付寶賬戶。
詹某某立即聯系劉某生,劉某生稱該款已被“借唄”劃扣,無法原路返回給原告,讓其與支付寶公司溝通,或待其資金充裕后再來歸還。詹某某聯系支付寶公司進行申訴,但支付寶公司答復稱需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后詹某某又多次向劉某生催討錯轉款項,劉某生置之不理。詹某某遂將劉某生訴至饒平縣人民法院,要求返還10000元及利息。
饒平法院經審理認為
原告詹某某由于不慎將本應轉賬給詹某生的款項直接轉入至被告劉某生的支付寶賬戶,而被告劉某生賬戶余額隨即被支付寶“借唄”劃扣了逾期欠款。被告劉某生因債務減少而獲得財產利益,其拒絕歸還原告詹某某款項,導致原告詹某某的利益受到損失,被告劉某生在本案中獲得的財產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其行為已構成不當得利。故法院判決被告劉某生應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詹某某不當得利款項10000元及利息。
法官提醒
移動支付漸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主要支付方式,但由于錯誤對象、錯誤數額匯款而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在此提醒,在使用網上銀行、微信、支付寶等電子轉賬進行資金交易時要仔細核對收款人姓名、賬戶信息、交易金額等,避免因失誤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風險。若發生錯誤轉賬,要及時保存證據,主動與誤轉對象及交易的銀行、平臺取得聯系、協商溝通,若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面對不屬于自己的“意外之財”,要秉持誠信美德,及時返還,切勿心存貪念,妄圖據為己有,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撰稿:劉駿枝
來源:饒平法院
編輯:張蝶 吳柏霖
審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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