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
蘇州發布改善住宅試行新政!
高層住宅
每戶可設置一個空中庭院!
<10層住宅
每戶可設置一個室內挑空!
鼓勵與軌道交通設施互聯互通!
重點如下:
1、鼓勵提升住宅陽臺等半開敞空間,高層住宅建筑(≥10層)每戶可設置一個空中庭院。在滿足規劃技術指標的前提下, 高層以下住宅建筑(< 10層)的底層住宅可設置室外庭院。
2、鼓勵豐富起居空間形式,高層以下住宅建筑(<10層)每戶可設置一個室內挑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不限層高:
①位于門廳、餐廳或起居廳位置,高度小于或等于兩個自然層;
②挑空部分沒有網格梁等構件,且至少有一個邊長與上層公共空間(走廊或起 居廳等)連通,其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下層總水平投影面積(包括挑空部分)的20%。
3、鼓勵與軌道交通設施互聯互通。鼓勵項目結合周邊軌道交通站點出入口就近設置人行出入口;
4、支持高水平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鼓勵結合小區出入口、 公共服務配套用房、住宅底層等空間增配物業服務用房, 提 供快遞收寄、便民零售、便民餐飲、體育健身、會客交流等 鄰里共享功能。
5、鼓勵多樣化停車形式,至少有兩個邊長的外墻對外開敞不封閉的停車樓及其附屬汽車坡道可不計入容積率,可集中設置結構層高小于 4.5米的半地下室、底層架空 層作為停車空間。
6、鼓勵合理利用住宅底層公共空間。多層及以上住宅建筑(≥4層)的底層空間,滿足以下 條件的可不計入容積率。
7、鼓勵設置開敞式風雨連廊。連廊開敞不封閉、對居民無條件開放, 且寬度不 大于 4.5 米的,可不計入容積率、不計入建筑密度。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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