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輯:楠楠
4月15日早晨,江西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門口密密麻麻圍滿了人。
“司機超速行駛撞死一家三口案”即將開庭。
受害者的父母家人日夜煎熬,等待7個月零13天終于盼來了這一天。
一審現場,肇事兇手一反事故當天“無所謂”的態度,低下了他高傲的頭顱。
是誠心認錯?還是害怕死刑?
或許,從肇事兇手父親的一言一行中可以獲悉他的真正目的。
泄憤殺人
2024年10月2日下午,正值國慶小長假。
受害人胡某和王某抱著孩子走在馬路上,準備去父母家吃飯。
孩子即將過周歲生日,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悅中。
一家三口走過一段開放性馬路,沒有紅綠燈,也沒有斑馬線。
夫妻倆左右張望,確認路上沒車之后,謹慎前行。
據受害人母親胡某說,這里20年來都是這樣。
只要小心過馬路,就沒事。
哪料,死神來的時候連聲招呼都不打。
就在他們準備過馬路時,廖某和女友坐在特斯拉車上爭吵。
或許是吵急眼了,廖某情緒不穩,一腳油門下去車速飆到129km/h。
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妥妥的市中心居民區,限速40km/h。
廖某女友被這突如其來的“狂飆”嚇了一跳,并哀求廖某減速。
廖某短暫的清醒,稍微松了一腳油門。
隨后,他又瘋狂加速,油門踩到百分百,并持續加速10秒。
緊接著胡某一家三口就被撞了。
由于廖某車速過快,孩子當場身首分離,命喪黃泉。
媽媽王某當場斃命,孩子爸的鞋子被撞飛,襪子破了許多洞,被撞到嚴重昏迷。
事發之后,廖某下車態度囂張,點燃香煙對著死者指指點點,毫無人性可言。
女友見此情形,撥打了報警電話,喊了救護車。
搶救室外,廖某還在打游戲,受害人的生死仿佛與他無關。
關鍵是,事情發生半個月后才得以發酵。
20歲的廖某為何如此膽大妄為?
究其根本,還是背后的父母太驕縱,庇護傘太強大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
事故發生后,孩子爺爺奶奶痛不欲生。
胡某是獨生子,王某是獨生女。
王某從小父母離異,跟著爺爺一起生活長大。
嫁給胡某之后,公公婆婆待她如親生女兒。
2021年結婚,2023年10月孩子出生,一家5口生活幸福美滿。
本來,他們還約好了去拍全家福。
可突如其來的車禍,讓原本幸福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
公公婆婆搬進了兒子的婚房,房間里的布置還保持著兒子兒媳生前的模樣。
兒媳去世前喝的礦泉水,胡女士都不舍得扔。
兒子被撞時穿的襪子,胡女士也保存著。
小寶的玩具擺放整齊,靜靜的放在那里。
痛失3個孩子,55歲的胡女士一夜白頭,整夜整夜睡不著。
抑郁癥,創傷應激障礙,連門都不敢出,吃飯全靠親戚送。
靠藥物勉強入睡之后,總是聽到孫子在呼喚自己。
睜開眼,已是滿臉淚水。
58歲的公公也被確診了抑郁癥,整日守著兒子的電腦看兒子留下的資料。
食不下咽,終日自責沒有保護好孩子。
反觀肇事兇手廖某一家,仍舊飛揚跋扈,目中無人。
廖某對待生命的態度也是完全隨了“老廖”。
廖某的父親曾找到胡女士一家,提議拿出80萬私了這件事。
80萬想要買3條人命。
人命是商品嗎?
想要花多少錢買就花多少錢買。
失去孩子的痛苦是再多金錢都無法彌補的。
胡女士和愛人對兇手恨之入骨,堅持要廖某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以慰三個孩子的在天之靈。
見此路行不通后,老廖又說:“等孩子服刑完畢,我讓他給您二老養老送終”。
一來,老廖無法替兒子做主,空頭支票誰也不敢信。
二來,老廖此舉無異于在受害者家人傷口上撒鹽。
誰家能和兇手握手言和,能接受兇手為自己養老?
老廖提出許多賠償方法,皆被拒絕。
被惹怒之后,老廖更加狂妄。
“你兒子被撞是天災,你追著我兒子不放是人禍”
好家伙,老廖在曲解事實和文字方面倒是一把好手。
什么是天災?出門被樹砸,被雷劈是天災。
您兒子超速行駛,無視交通規則,撞到人,才是人禍。
如果真的是天災,為何還要低價轉讓店鋪,搬到外地生活呢?
是怕街坊四鄰指指點點,受不了嗎?
胡女士一家的要求很明確:要求肇事者死刑。
一審現場,廖某終于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力。
道歉賠罪
廖某在市區超速行駛,致使一家三口身亡。
沒有醉酒,沒有吸毒,屬精神正常。
該事件被警方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
這不同于尋常的交通肇事。
如果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可參考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樊某被判處死刑。
樊某是生活失意,駕車撞人以泄私憤,手段殘忍。
廖某與女友吵架,也是生活失意,開車泄憤。
或許他只是想通過踩油門的快感抵消內心的憤怒,沒想撞人。
但事實已成定局。
受害者家人一口咬定要他“一命抵三命”,法律也的確會嚴懲像他這樣不負責任的司機。
站在被告席上,看著檢方放出的確鑿證據,廖某終于感到心慌。
說話顫著聲,向受害者家人道歉。
只不過,這份道歉來得太晚了。
而且,他的律師正竭盡全力保他一命。
律師辯護稱廖某當時情緒失控,屬過失行為。
首先,廖某是成年人,并未遭受巨大的心靈打擊。
簡單的吵架就能視別人生命如草芥,在大街上橫沖直撞嗎?
其次,他是拿了駕駛證的司機,理應按照交通法行駛。
什么“過失行為”,理由實在太牽強。
而后,律師又以“事發道路是上坡”“車況不熟”“黃昏光線差”。
這幾個理由看似是在為肇事者辯駁,但其實都是廖某的罪證。
是上坡,光線差,視線受阻,更應該減速行駛,觀察路況。
車況不熟,就不要在大馬路上橫沖直撞。
廖某道歉求原諒,也不是發自內心認識到錯誤。
而是在法律的震懾下感到恐懼,不想失去生命而已。
庭審結束,老廖面對記者的提問,一言不發,稱全權交給律師。
一審消息曝光后,對廖某該判何罪民意出奇的一致。
大家強烈要求廖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嚴重的代價,最好是死刑。
但本次庭審的結果是擇期宣判,廖某的下場到底是什么?時間自會給大家答案。
結語
對于這件事,屏幕前的你怎么看呢?
免責聲明
文章描述過程、圖片都來源于網絡,此文章旨在倡導社會正能量,無低俗等不良引導。如涉及版權或者人物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內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聯系后即刻刪除或作出更改。
參考文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